法律作为协调社会各种利益的工具的实际功效与机理, 将会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产生具体效果。社会控制需要法律, 协调个人利益、公众利益和社会利益需要法律。我们必须考虑法律的历史传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俗习惯等因素,坚持实事求是, 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深入实际, 深入群众, 搞好调查研究工作, 研究新情况, 解决新问题, 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 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 制定出反映客观规律的、在社会实际生活中切实可行的、详细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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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许增裕(1964~),男,云南易门人,玉溪师范学院政法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律师。
李润红(1967~),女,云南大学研究生处,硕士研究生。
[1](启良著:《西方文化概论》,第256页,花城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2]([美]罗·庞德著:《法律史解释》,第13页,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
[3](启良著:《西方文化概论》,第327页,花城出版社,2000年月第1版)。
[4][5](张红生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第2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6月第1版,1985年3月第2次印刷)。
[6]([英]霍布斯著:《利维坦》,第209页,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7]([英]威廉·葛德文著:《政治正义论》(第1卷),第150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8][9][10]苏力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80页,第19页,第144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10月第1版,1998年2月第2次印刷)。
[11]([法]罗伯斯比尔著:《革命法制和审判》,第52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12]([德]马克思著:《论离婚法草案》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83页,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13]([法]马布利著:《马布利选集》,第5页,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14]([法]魁奈著:《魁奈经济著作选集》,第28页,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15]([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第9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16](高飞:《关于法律至上理念的思考》,《云南法学》2000年第1期(总第55期)第27页)。
[17]([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下册),第298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18](高飞:《关于法律至上理念的思考》,《云南法学》2000年第1期(总第55期)第30页)。
[19](沈宗灵著:《法理学》,326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第1版,1999年9月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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