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先生:是的,汤教授,上海的法学者还很难形成一个什么真正的“派”,尽管在诸多领域的“京派”、“海派”之争推动了整个领域的繁荣。
汤教授:不过,小房,我觉得,上海法学者作为全国性法学研究中的一个小“流派”还勉强称得过去,因为他们毕竟也有自己的特色。
房先生:那么,汤教授,您看这个上海的“特色”与北京相比有哪些呢?
汤教授:小房,比如说在写作风格上,上海的法学者一般比较敏锐、清新、明快(比如你们学校的郝铁川教授,往往善于抓住一个个火花,阐述开来),着眼于对策性研究;而北京许多法学者的论述则往往精深、抽象,着眼于理论的自足性和完美性。
房先生:是的,汤教授,这点我深有体会,就像陈兴良的《
刑法哲学》、梁慧星的《民法解释学》等等,都具有宏论的特征。在发现一个问题后,北京的法学者往往善于从宏观方面,提出“一个根本的解决”,而上海的法学者则往往善于从中观或微观的方面,侧重于提出技术层面的举措。
汤教授:或者说,小房,北京的法学者善于“务虚”,指导全局;而上海的法学者崇尚“务实”,重实惠,重实效。
房先生:比如北京和上海电视台的两档法制节目就充分显示这点——北京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暗含着通过对案件的解说,给一个“说法”,给一个“结论”的意思;而上海相应的栏目则叫“案件聚焦”,侧重于从不同的角度解读案情。
汤教授:是的,小房,就拿现在国内两本沉默权的专著来说,北京的易延友《沉默的自由》就较为艰深,理论性强,而你的《你有权保持沉默》则通俗流畅,着眼于现实的考察。
房先生:见笑了,汤教授。我觉得京沪两地法学者在思维模式上也是有差别的。
汤教授:是的,小房。应当说,北京的法学者较多地侧重于演绎思维和概括性思维,从一般到个别,非常看重理论推演的周密性;而上海的法学者则往往重视归纳方法,就事论理,提出一个具体的解决办法。
房先生:汤教授,从整体上看,北京的法学者崇尚思辨,抽象思维能力强,视野更为开拓,有“大气”,宏观方面把握较好;而上海的法学者应用能力强,着眼于中观和微观问题的把握,较少“号召”什么、“呼吁”什么。
汤教授:是的,小房,上海有句古话叫“螺丝壳里做道场”,一方面,上海作为一个“地方”区域,上海的法学者的活动空间相对小,视野有局限;另一方面,他们对每一件小事也往往能做得较为精细,有精品意识。
房先生:是的,汤教授,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中描述“上海人”时就说,上海人“精明、骄傲、会盘算、能说会道、赶时髦、浮滑、好标新立异……”,这确实有一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