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法学者差异谈
房保国
【关键词】北京上海 法学差异
【全文】
京沪两地法学者差异谈
汤啸天 房保国
(上海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
汤教授*:小房,你好!今天我收到何家弘教授寄来的《法学家茶座》征稿启示,不知你有没有兴趣参加?
房先生**:汤教授,以前山东人民出版社曾出版过“经济学家茶座”,获得广泛好评;我理解这里的“茶座”就是大家在繁忙工作之余,坐在一起聊聊天、品品茶,对当前学界评头论足罢了。
汤教授:小房,说到这里我倒想起当前法学界的研究,你看这一、二十年,中国法学的发展多快呀,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局面,就拿北京、上海来说,这两个全国最大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表现得更为突出。
房先生:是的,汤教授,当前北京和上海两地的法学研究气氛颇为浓厚,可以说代表了全国的较高水平,不过这两个地方也各有自己的特色。
汤教授:那么,小房,你看我们有没有必要聊一聊京沪两地法学家的特色呢?
房先生:必要是有的,汤教授,不过我觉得京沪两地法学家间的共同点超过了他们间的差异,在模糊的印象中,他们各自的“特色”似乎还有一些,不过真要仔细考察起来,又很难说清楚,或许这也可以说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吧,并且不同的部门法领域的情况也各不相同,很难一概而论。
汤教授:小房,那我们就“同中求异”,统而概之吧。
房先生:好的,汤教授,不过我还觉得“京沪两地法学家”中的“法学家”的提法好像窄了一点。
汤教授:为什么呢?
房先生:大凡能称为“法学家”者,总归是应当具有相当高的法学功底、知识水平及其威望,或者至少应该是“副高”以上的学者,这样涉及的面不是很宽,很难代表一个地方的全体水平。况且说了,“法学家”者,“法学专家”也,那么高校里的一般教师是不是“法学专家”?非常精通法律的律师是不是?办过很多案子的法官呢?所以,“法学家”的范围很难界定。
汤教授:小房,我们还是从一般意义上谈吧,我们这里的“法学家”——准确地称是“法学者”,主要指那些致力于学术研究的法学理论工作者。
房先生:好的,汤教授,那么您看京沪两地的“法学理论工作者”有何差异呢?
汤教授:首先在学术成果上,小房,应该说两地的差别是比较大的,北京的法学者可以说是硕果累累,每年出版的著作和发表的论文数量都很多,而上海的法学者相比则难免相形见绌,在某些领域还显得相对薄弱。
房先生:汤教授,您我都身处上海,您这样说是不是有点显得妄自菲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