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担保权益立法指南(草案)》
杨翰辉
【关键词】担保 动产抵押 库存物担保
【全文】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担保权益立法指南(草案)》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担保权益工作组第2届会议于2002年12月17日至20日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笔者有幸参加了此次会议,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以利于研究的开展。
一、《担保权益立法指南》简介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日趋活跃。如何既鼓励资本流动,又保障融通资金的安全性,正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建立一个有效的担保信贷法,利用法律的手段调控经济的安全,已为各国立法者认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也关注到担保信贷法领域的新发展,并于2000年第三十三届和2001年第三十四届会议上审议了秘书处关于担保信贷法领域未来工作的报告,经研究同意建立一个担保权益工作组负责拟定《担保权益立法指南》。2002年5月担保权益工作组第一届会议收到了由秘书处编写的《担保权益立法指南(草案)》,该《指南草案》共分十一章:第一章 导言,第二章 高效的担保交易制度的重要目标,第三章 担保的基本做法,第四章 担保权益的设定,第五章 公布,第六章 备案公布(与第五章合并), 第七章 优先权,第八章 当事人违约前的权利和义务,第九章 违约和强制执行,第十章 破产,第十一章 法律冲突和适用领土,第十二章 过渡问题。在担保权益工作组第一届会议上,重点讨论了第一至第五章和第十章的有关内容;在本次会议上,与会代表重点讨论了第五至十章的内容,并授权秘书处根据审议和讨论的结果对第五至十章的案文进行订正。
二、《担保权益立法指南(草案)》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由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有独具特色的物权法制度,因此长期以来,协调两大法系的物权法制度,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都是非常困难的。联合国贸法会力图协调各国担保法律制度的努力,是为了统一立法最大限度发挥担保法律制度对融资安全的保障,并鼓励资本流动对世界经济和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但是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担保权益工作组第2届会议上得到了充分体现,在会议过程中各国代表就《指南草案》进行了激烈的讨论,现录其精要介绍如下:
(一)关于动产抵押(非占有式担保non-possessory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