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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律师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何其刚


【关键词】律师 高新技术产业 重要作用
【全文】
  根据发展趋势,世界经济发展被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以农业为主的农业经济时代,以工业经济为主的工业经济时代和以知识为主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基本表现形式,以智力资源为首要依托。
  199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认为“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薄弱,高新技术产业化程度低,依然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核心是全面落实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等重要思想,从体制、机制、政策等各方面,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把我国的科技实力变成现实的第一生产力,使我国的综合国力迎头赶上国际先进水平。”
  最近,江泽民同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中指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积极发展对经济增长有突破性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
  当前,从科技活动经费筹集到各类科技项目计划,从贷款扶持到资本市场的建设,处处体现了中国政府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的决心。
  律师业积极地参与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过程,律师服务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例如研究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网络和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加大对证券市场和企业并购市场服务的力度、加强对专门为中小科技企业服务的中小商业银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开发区、创业投资机构的法律服务等,律师协会还专门成立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但是现在看来,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方面,立法的发展明显滞后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已成为制约当前该产业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作为依法行事的律师服务业的服务深度和广度也因此受到了严重的限制。但是,律师业仍然就通过对服务市场、服务品种、服务方式的创新,拓宽服务领域和提高服务的质量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法制环境的改善,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不仅仅停留在对无形资产权益认定、实现以及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表层,而是从整体上把握知识经济内涵和国家创新系统的要求,从内在的联系上将无形资产权、技术创新主体和经济利益关系有机结合起来,日益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律师业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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