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发行可以休矣
刘大生
【摘要】股票溢价发行制度是中国股市的万恶之源,要拯救中国股市和中国经济,必须坚决废止溢价发行制度,同时应当采取缩减非溢价股、注销部分已经超额分红的非溢价股等办法解决溢价发行制度遗留下来的问题。
【关键词】溢价发行;根源;万恶之源;缩股;超额分红;注销
【全文】
一、溢价发行——中国股市中的万恶之源
为什么许多业绩并不好的企业要千方百计地捞取上市资格?为什么某些官员要千方百计地捞取“内部”“职工”股?为什么大多数股市投资者只赔不赚?为什么股市中的投机者远远多于投资者?为什么多数上市公司的业绩年年下滑?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被戴上ST、Pt的帽子等待重组?为什么中国股市逆经济发展的大势而动?……这许许多多的为什么拥有一个共同的答案:因为中国股市中有一个不平等的溢价发行制度。
所谓溢价发行制度,就是允许企业在实行股份制改造时,原有的企业资产和“职工”投资可以按照股票的票面价格(一般是1元)折算成股票,有1元算1股,有1亿元就算1亿股,而社会投资者认购股份时,则不能以票面价格购买,必须以远远高于票面价格的价格购买,一般都在10倍左右。比如,骇仁公司原有净资产1亿元,属于当地政府所有,进行股份制改造时,这1亿元算1亿股;“职工”“投资”0.1亿元“认购”0.1亿股;向社会公众发行0.4亿股,每股10元,募集资金4亿元,但是,这4亿元的投资不算4亿股,而只算0.4亿股。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股票溢价发行制度。
根据这种溢价发行制度,上市公司的资金结构和股本结构发生了严重背离,以上述骇仁公司的发行结果为例,可以看到:
骇仁公司的总资产为5.1亿元,总股本则为1.5亿股。当地政府投资1亿元,占总资产的20%不到,却拥有公司66%多的股份和股权。社会投资者投资4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78%以上,拥有的股票和股权却只有26%。“内部”“职工”投资0.1亿元,占不到资产总额的2%,却拥有公司7%的股份和股权。
资金结构与股本结构的背离,必然导致权力和责任的背离。别小看这7%,由于它集中在少数“内部”“职工”之手,往往可以使某些“内部”“职工”成为国有股以外的第二、第三、第四大股东,这些大股东再凭借其经营地位或者别的什么地位,就可以任意摆弄公司的所谓“生产”和“经营”,而根本不顾社会投资者的意志和愿望。这7%的股份如果在某个适当时机出手,可以捞取十几倍的利润,那些有实权的所谓“内部”“职工”一下子就捞足了,他们还管公司的死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