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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毛泽东邓小平政治及法制思想差别的根源

  三、治国方法的立足点和看法不同
  中华民族是以农业为主的民族,而农业社会是一个力求稳定的社会。中国的农业经济形成了以中原为核心的、以农业为主的文化态势,使中华民族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中国古代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是自然经济和宗法结构相互促进,互为条件,达到了和谐的统一,但也形成了一定的封闭性,最终导致闭关锁国——形成以中原为核心的封闭国家。毛泽东以农为本正是中国自然经济的延续,强调农业对国家的重要性,认为发展工商业就是搞资本主义,甚至消灭商品。而在缺乏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社会,法律显得可有可无。因而在新中国成立后,思想改造和政治运动的做法一直被频繁使用,以致成为毛泽东时代的基本特征。这种做法鼓励了唯意志论在实践中的发展,法律和客观规律得不到尊重。而在没有法律制约和法律保护的社会,对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来说,教训是十分惨痛的。历史和现实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思想改造运动在宣传马列主义,帮助广大知识分子增强爱国主义和树立社会主义思想,走与工农相结合,共同建设新中国等方面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知识分子的缺点和消极面看得过重,出现简单粗暴的过火斗争,在感情上伤害了知识分子。毛泽东急于实现“跑步进入共产主义”这种超越阶段的空想论;强调阶级斗争为纲,抓纲治国,提出“走资派”,“党内资产阶级”的概念,发动了文化大革命;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学说,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但文革中把姓“社”和姓“资”对立起来,在治国的手段方法上喜欢用“大民主”手段,通过“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以抓革命来促生产,搞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在统治方式上采取“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领导人的话就是法律,甚至还出现“文字狱”。毛泽东崇尚儒家的重义轻利的义利观。由于受农民起义中提出的“均平”思想的影响,反映农民阶级的愿望和要求,采取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做法,客观上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毛泽东时代由于“左”的思想盛行和帝国主义的封锁和干扰,很少看到人类同创造文明成果有共同的一面,可以相互吸收,借鉴和利用,只看到差别的一面,采取对立和斗争的做法。
  在邓小平时代,中国形成了农业文化、工业文化和信息文化交叉并存的局面,因而邓小平在进行农业改革的同时,强调了现代化和工商业的发展,而工商业强调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交换需要规则,规则就是法律,法律是商品社会必不可少的。邓小平认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教育科学技术文化的发展离不开知识分子,改变我国落后的面貌离不开知识分子。社会应当尊重知识分子,重视脑力劳动,尊重人才,干部队伍要知识化。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经济特征的认识是不仅看到“社”和“资”的本质区别,还看到了两者之间的互补之处。在建设方法手段方面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结合;国家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出了权利和义务的统一,重视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强调法制建设;提出了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最后达到共同富裕的务实主义。搞经济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靠的是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实现四个现代化,巩固安定团结,主要是靠发展经济,发展教育,同时也要依靠完备的法制。邓小平看到与外国资本主义有合作的一面,因而采取开放合作的方针,认为中国市场经济应是面向世界市场的开放型经济,中国要走向世界,要借鉴和吸收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
  毛泽东和邓小平在治国方法的立足点和看法的不同,在实际生活中的效果也大不一样,这些不同必然影响着他们对民主法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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