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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党”与“中央”关系的反思

关于“全党”与“中央”关系的反思


刘大生


【关键词】全党;地位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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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8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六届六中全会上说:“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①
  “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不仅是共产党人的信条,恐怕也是世界上大多数政党的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的特殊不在于这前三个服从,而在于第四个服从:全党服从中央。
  全党服从中央,中央服从谁?毛泽东同志没有说。但是,在此后的几十年里,毛泽东同志用行动作了回答:中央服从我毛泽东。
  “中央服从毛泽东”是“全党服从中央”的必然逻辑结果。中央是全党选出来的,本来应该服从选举它的全体党员,然而,毛泽东同志却将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不是要求中央服从全党,而是要求全党服从中央,这样一来,中央还能在民主的轨道上运行吗?不能。中央既然不能在民主的轨道上运行,就必然滑向个人专制,而在中国共产党党内,谁最有资格搞个人专制呢?当然非毛同志莫属。
  “全党服从中央”为毛泽东同志和他的党赢得了成功和荣誉,也将毛泽东同志和中国人民推向了深渊。当他年富力强的时候,当党外还有一个强大的反对派——国民党——存在的时候,毛泽东同志虽然独裁却也头脑清醒,制定了一个聪明的战略,也没有施行大的罪恶,从而导致了夺权的成功。
  坐上龙椅后的毛泽东同志和从前就大不一样了,威望更高了,拍马屁的更多了,随着年龄增长头脑也不灵了,财产多了脾气也大了,反对党逃跑了。在这样的背景下,仍然实行“全党服从中央,中央服从毛泽东”的组织原则,毛泽东同志和他的党以及全体中国人民岂有不走向深渊的道理!晚年的毛泽东同志时常以泪洗面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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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说:“全党同志必须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
  江泽民同志所说的原则和毛泽东同志在六十四年前讲的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毕竟大同之中有小异,这就是在“全党服从中央”之间插进了一个“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这虽然没有改变“全党”的服从地位,但是毕竟“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能够和“中央”平起平坐了。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毛泽东同志主持过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共四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哪一次将“大会”真正放在眼里?哪一次不是将“大会”当作自己的玩物?所以,江泽民同志让“大会”与“中央”并列,要求“全党”服从,与毛泽东同志相比,怎能不算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呢?
  但是,进步还不够到位,希望继续与时俱进。不是说要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吗?不是要改变党的领导方式吗?不是要用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吗?不是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吗?不是要代表先进文化吗?不是要趋利避害吗?不是要全面贯彻十六大确立的这些新精神吗?那么就请将毛泽东同志确定的四句话改一改吧,将他老人家颠倒过去的逻辑关系再颠倒过来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上级服从中央,中央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服从全党,全党服从全国人民。只有这样,中国共产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真正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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