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恐怖活动应当严格遵循国际法原则和规范
慕亚平 代中现
【摘要】在人类刚刚进入21世纪之际,美国发生了震惊世界的9.11恐怖事件。于是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几乎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首要战略任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对恐怖主义的打击方式大大超越了现存的国际法律规范所调整的范围,对当代国际法律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冲击。本文拟以此为例,对21世纪初的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活动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试图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打击恐怖主义 现代国际法制 国际法律秩序
【全文】
本文与代中现合作,代中现系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博士生。
发生在美国的9.11恐怖事件极大的震动了刚迈入21世纪的国际社会;于是,在美国的呼吁和倡导下开始了世界范围的全面的打击恐怖主义的热潮,一时间“反恐”成了当今国际社会最时尚的话语。在这“反恐”活动的热潮中,有的国家报复心切,有的国家另有所图,于是在接下来的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就如同人们对发生911恐怖活动的出乎意料一样,大国在反恐活动中的随心所欲和无限扩展也大大超出了人们的预料。使得其对国际法律秩序产生的消极影响也不亚于“9.11恐怖事件”本身在人们心理上所造成的震动。尤其在随心所欲地对阿富汗实施“反恐”之后,美国及其大国的行为更加为所欲为的战略部署和扩展行动:“9•11”事件后,美国在大规模打击恐怖主义的行动中调整了外交政策。不仅采取了组成世界反恐联盟的政策,还取消了对印度、巴基斯坦、也门等国的制裁,以争取传统盟国和非盟国乃至潜在对手的支持。极力主张反恐战争“不仅是美国之战,也是世界之战”; 并一再强调“谁不站在美国一边,就是站在恐怖分子一边,任何支持恐怖分子的国家都将被美国视为敌对政权”。这种以美国划线的“布什主义”,足以反映出美国要保持唯一超级大国地位和其利益高于他国利益的立场。(注1)北约借口为有效抵御以恐怖主义为代表的“新安全威胁”,将努力在北大西洋和欧洲大陆范围内建立防御“新安全威胁”的合作联盟。北约国防部长决定采取5项措施:增加可部署到北约成员国领土以外的部队数量;实现北约军事力量改革目标,使之具有应对新挑战所需的各种手段;“改变北约的军事原则、政策、结构和防御能力”,以符合新的安全环境的需要。(注2)2002年1月29日,布什向国会参众两院发表国情咨文讲演时,以前所未有的措辞抨击朝鲜、伊朗和伊拉克,并把这三个国家称为“邪恶轴心”。 (注3)白宫发言人称对待上述三国问题上“不排除任何选择方案”。 (注4) 2月13日,美国总统布什再次对伊拉克发出警告说,美国保留对伊拉克采取行动的各种选择。(注5)2月19日,美国国防部副部长沃尔福威茨在美国航空航天协会发表讲话时说,美可能在下一步反恐行动中发动先发制人的军事打击。并且直接醸成了自2月22日以来的以打击恐怖主义为名的包括围困阿拉法特官邸和清理巴勒斯坦武装的新的以巴冲突。(注6)笔者认为,上述这些情势都严重地背离了现行国际法体制和原则,值得人们关注。
反恐活动的发展和后果,越来越多地引发出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究竟打击恐怖主义的活动应当怎样进行?应不应当纳入现行的国际法律规范的框架和范围?应不应当在法律框架内依照各国共同遵守的规则来进行?本文拟以9.11恐怖事件及其诱发的当前的一系列反恐为例证,对当前进行的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