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的“处女膜”意识
夏敏
【关键词】处女膜 司法
【全文】
据媒体报道,采用非法拘禁、强迫蹲马步等手段,逼迫一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承认卖淫,并要求她再交待三个以上嫖客的河南省鹿邑县公安局四名民警日前分别被法院认定有罪,判处缓刑。该案受害人的致胜法宝,是处女膜无裂痕的医学鉴定。
自陕西省泾阳县麻旦旦“处女嫖娼案”曝光以来,媒体又报道了多起“处女嫖娼案”,从媒体报道的侧重点来看,这些案件之所以被推翻,关键就在于涉案的少女经医学鉴定都是处女。这真是一个让人感到疑惑的逻辑,处女膜是否完整似乎成了认定卖淫嫖娼的关键性证据。
处女膜不一定因为性交才会破损,这是一个常识;卖淫嫖娼也不一定都破处女膜,这也是一个常识。可受害人为什么都视处女膜为她们洗涮耻辱唯一的希望呢?而司法机关又为什么那么看重处女膜的医学鉴定呢?其中反映出的各自心理状态实在耐人寻味。对于受害人一方,往往由于经受不住公安人员的折腾,已经招供了本来就不存在的“事实”,让他们在法庭上举证公安人员违法,当时的“招供”系违背自己的真实意志,实在是太为难她们。事后她们除了屈辱的泪水,还能拿出什么证据来呢?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和复杂的法律系统,她们早已不知该迈哪只脚,唯一想到的,就是自己那干净且完整的处女膜,他们相信这事既然与“性”有关,那么一旦自己证明了处女膜的完整,也就说明罪恶不曾从那里通过,自己当然也就是无辜的了。这种朴素的想法我们实在没有理由去嘲笑,她们毕竟不是法律专家。但是,对于那些受过良好文化教育和专业训练的司法人员,也把处女膜是否完整作为判断少女有没有买淫嫖娼的依据,如果不是弱智,至少也是过去那种顽固的“有罪推定”思维在作怪。用这种违背司法规律的思维去办案,等于从一开始就戴上了一副有色眼镜,那些无辜的少女在她们眼里已固化成买淫女的形象,他们心里想的是:你说没有买淫,那你证明给我看。这样就把本应由公安方面对自己治安处罚承担的举证义务,转嫁到了那些弱势少女头上,从而迫使少女们只好去鉴定自己的处女膜,正如上面所分析的,这是她们能够提供的唯一证据!
应该说,几个涉及“买淫嫖娼案”的少女还算是幸运的,因为她们并没有出现医学上讲的那种处女膜意外损伤的情况,否则,不知是不是会被司法者认为正好证明她们卖了淫。
可怕啊,清白与污秽,全押在了那层薄薄的处女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