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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主流文化传统批判

  四、庸俗关系学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人对历史和现实各种陋习的实证研究时常可见,特别是一批社会科学学者展开的本土化研究。学者们发现,正是以庸俗关系学为核心的不良文化传统扭曲了现行制度,造成了新的腐败现象——司法腐败、吏治腐败与经济腐败并存,同时凸显了“关系”在市场经济中的巨大“活力”。庸俗关系学从最初被挞伐的处境中“解放”出来,俨然成为新“政治经济学”。对我国古代官场陋规现象、官商合流现象和“职场政治学” 进行精细研究和描摹的作品渐多。某些作品表达了对不良文化传统的无奈和顺从,另一些研究则为克服弊端提供了有益的视角。
  据此,将庸俗关系学归纳为如下要点:唯上,即使明知上司不妥,也不能建言;媚上,吹捧、接近并贿赂上司,投其所好;人情练达,同僚和下属互相照应,明哲保身;结网,上下左右串通如鱼得水,使法不责众;内敛,或施以小恩小惠,或低头哈腰假装谦虚收买人心;独裁,擅使阴谋诡计,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据认为,此非我国独有,所有国家特别是东方社会皆然,而以中国为最。
  五、庸俗关系学的根源和危害
  人们期望市场经济和法律制度可以革除传统陋习,建立公正、文明的社会新秩序。但事实并非如此。不良文化传统已经成为独立的自在之物,因此,除了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还必须从文化意识上对其进行全面认识和彻底否定。
  贿赂体现了庸俗关系学最显著的特征。由此分析庸俗关系学存在的根源是:(1)人具有自我保护的本能,免使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或减损;(2)人具有追求自身利益的永恒动机;(3)各种社会资源比较匮乏,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有份;(4)存在一个充满个人嗜好的、缓慢的决策系统掌握社会资源,不能满足实践需求;(5)争取和平分配资源的方式极其有限,只有少数人才能有资格参加分配;(6)行贿方式对双方的代价最小收益最大。制度给掌权者留下许多私自决策的空间,可以轻易牟取更多个人利益;而行贿者亦可以通过行贿越过严格考试或繁琐程序轻易实现目标。
  庸俗关系学根本上违反道德。它总想利用制度缺陷投机取巧、不求上进,以至形成劣胜优汰规则,从而在根本上破坏人类的进取心和公正价值观,导致社会道德沦丧和改革动力消弭。它首先是违反法律的,任何时期的法律都鼓励通过拥有突出的技能和智力优先合法地获得个人利益,这对特权阶层之外的绝大多数人基本是平等的、公平的;其次,那些故意违反法律的人也是缺乏正直、公正和正当才能的人,他们总期望以更小的代价获得比别人更多的利益而不惜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因此,庸俗关系学注定只能躲在暗处。但是现在非常危险的是,它似乎越来越被认同为合理规则。
  六、对反主流文化传统的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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