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从上述95篇新闻稿中我们能够了解到什么情况呢,其信息量是否足够让人们对此案作出公允和最大真实可能的判断呢?下文着重讨论人们需要知道,但是媒体一直没有报道的内容。
一、陈正平被捕获前的报道(2002年9月17日 11:25之前)
从案件发生到陈正平被捕获前,媒体关于“914”大案的报道内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案件发生开始的时间:2002年9月14日早晨,没有具体的时间;
2、案件发生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没有更具体的地点;
3、人物:中毒人数200多人,死亡38人,没有更具体的人名、身份;
4、事件经过:2002年9月14日的报道中只有100字左右的内容,到9月15日才有稍微详细的报道。
在陈正平被捕获之前,媒体关于“914”大案的报道基本上集中在新华社通稿的口径下,因此报道中出现不少奇怪现象,例如,关于惨案发生的时间只有一个非常模糊的报道:9月14日早晨,由于各地作息时间的差异,对于早晨这一时间概念的理解,各地是不同的,而人们只能从中学生吃早餐中毒上推断,此事件大约发生在6:00—7:00之间或者稍晚一些;关于惨案发生的地点,9月14日的报道就很宽泛:汤山镇,这是一个很大范围的地点概念,而“肇事”小店和盛园豆浆店则到14日晚上9:13的报道中才出现,而绝大部分的报道则根本没有提及和盛园的店名,有些报道甚至拍了和盛园被查封的照片,却没有注明和盛园的名字;至于报道中出现的人物名字则更可笑,在此事件的报道中出现的第一个名字是南京市委书记李源潮,紧接着与他名字同时出现的是南京市长罗志军,报道内容当然不会是他们也中毒了,而是说他们亲赴现场,高度重视此事件,另有报道说:“(江苏)省委书记回良玉、省长季允石和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梁保华在外地接到有关报道后,立即作出重要指示。”[4]至于中毒者、死亡者的名字根本就没有集中报道过,直到9月15日的报道中,才出现第一个中毒者名字:汤山中学高一学生秦玉梅,而她名字的出现是因为记者想了解中毒情况,她的情况是中毒程度最轻的,而中毒死亡者的名字则一直没有见过,9月16日《健康报》刊发的《与死神争夺生命》文中以“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打工的民工田山、吴明盟”的中毒情况为开头,可是他们后来到底怎么样也没有交待[5]。也许报道中零星提及的中毒者名字还有一些,但是到现在为止也没有见过死亡者的名字,只有38(1个月后是42)这个数字,在此事件中,中毒者的生命完全变成了数字,连不幸死去的人也不例外!
二、从陈正平被捕获到审判之前(2002年9月17日19:24 —2002年9月29日21:37)
以《南方周末》为代表的各大媒体比较详细地报道了陈正平被抓获的过程,报道称陈正平对于投毒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报道其作案动机是嫉妒好朋友、同行陈宗武生意兴隆,所以投放毒鼠强。报道中出现的人物主要有抓获陈正平的上海开往洛阳的1659次列车乘警长崔万鸿、列车长郭喜梅,还有记者采访过的陈正平的生意邻居许夕云(《南方周末》),以及“江苏省公安厅厅长裴锡章、副厅长黄明立即率领刑侦局局长徐珠宝、政委吴大有赶赴现场,全力组织案件侦查。一个由省、市公安机关领导组成的专案指挥部迅速成立。”(《人民公安报》)[6]但是这一期间的媒体都没有对犯罪嫌疑人陈正平的作案经过作细节报道,也没有报道检方对案件可能采取的司法行为,甚至陈正平是在什么时候由检察院批捕的都没有报道。但是,9月29日的报道透露消息说9月30日将开庭审理。
三、从公审陈正平至今(2002年9月30日9:16至今)
报道称9月30日上午8:30陈正平被带到南京市中级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公开审理,到11:07中国新闻网就报道说陈正平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也就是说在不到两个半小时的审理之后一个人就被判处死刑。同日13:34人民网报道记者从庭审过程了解到中毒人数为300多人(依然没有准确数字),死亡人数42人,陈正平从农贸市场上花了8元钱购买毒鼠强,至于什么时间,哪个农贸市场,从谁那里买到,有没有目击证人,投毒过程的时间、地点、投放毒鼠强的剂量、有没有目击证人则一概没有报道。媒体也没有报道哪个检察院派员支持公诉以及主诉检察官的名字、有没有警察到庭作证、以及辩护律师的名字,而主审法官的名字或者合议庭名单一直就没有报道过,倒是二审审判长、江苏省高院副院长田幸在陈正平被执行死刑后的第二天接受央视采访。作为犯罪受害人的中毒者以及中毒死亡的家属有没有接到判决书以及其中有没有人不服一审判决而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辩护律师如何看待一审判决、对于案件的事实部分如何看待,二审程序如何运作的,各位法官的意见是否完全一致或是并不完全相同等等,也都没有任何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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