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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被诉问题背后的思考(一)

  再如,前些年有高校规定,该校文科博士生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三篇论文以上,理科博士生必须被SCI转载论文三篇以上才有论文答辩资格。重压之下,博士生们必加倍的努力,于是该高校在国内、国际刊物上所发表和被转载的论文数在国内高校的排名中一下子遥遥领先,该校因此也声名大振。很多高校得其真传于是也纷纷效仿,甚至所作出的规定有过之而无不及。但问题是,国内核心期刊就那么多,如果让博导们在三年内在同类的刊物上发表那么多文章,可能对相当数量的博导们来讲也不那么容易。更何况众所周知的是,国内核心刊物往往被一些名人、专家、“专业户”所“垄断”或“包揽”。由于越来越多的高校作出诸如此类的规定,而且扩招政策将使我国的博士数量越来越庞大,最后让这些博士们到哪里去发文章?博士们怎样才能完成这个硬性指标?我想,如果该规定必须被严格执行的话,最终的结果只能或者是使得学术越来越虚假、浮躁和腐败,并因此而制造出更多的学术垃圾和学术泡沫;或者是博士们拿不到学位与学校发生矛盾而对簿公堂,一般情况下可能是两种结果兼而有之(想起报载钟敬文老先生生前经常语重心长地劝弟子们要少写点东西多读点书的谆谆教诲,实令笔者感慨万千!朱老先生是属于上一代的著名学者,他可能不知道时代已变迁了,如果他的弟子们没有大量的“学术成果”和不能显示出强大的“科研能力”,可能毕业时找工作都成问题啊)。
  还有更不理性简直是恐怖的规定!为了整肃校风学风和强化对学术的管理,某高校规定在学生中实行“末位淘汰制”!还有的高校硬性规定了该校的博士生在毕业前必须按入学人数淘汰15%!这些规定的荒谬与非理性显而易见。众所周知,高等学校的教育是所谓的合格教育,其目标是为了培养合格的人才。以上的规定,事实上与培养合格人才的目标格格不入,其所造成的恶果是不但使学生的行为失去了可预期性,将在学生中造成人人自危的后果,而且在实际操作中极有可能发生那种,用刘大生先生的话来说,对于那些“特招”的明星们、有权有势的“在职攻读学位者”们、官宦子弟们、港澳台的学生及外国留学生们因种种“政策的”及其他的原因都不可能被淘汰,最终被淘汰的只能是像爱因斯坦、哥白尼、布鲁诺、梁漱溟、马寅初、顾准这类的“不听话”的学生!事实上,对比一下当今国内的一些高校纷纷忙于“办班”、变相出卖文凭以及各高校的系主任专心致力于搞“创收”的现状,及一些高校在对待“仕而优则学”的人如同娼妓拉客的媚态,所谓加强学术管理之说实属自欺欺人。
  作为号称是社会良心与社会先导的高校居然会出现以上种种可能只有在为神学所统制的欧洲黑暗的中世纪才会出现的荒谬的非理性的现象,对于当今社会上出现的种种荒谬、浮躁与非理性的现象也就丝毫不觉得难以理解了。写到这里,特别怀念母校吉林大学,当初在母校读书时,母校并没有这一类的规定,而且我们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的几位导师对待弟子视同自己的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上都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故在母校读研三年时光中一直沫浴着爱和温暖,充分享受了读书与自由思考的乐趣。不知道现在母校会不会也作出了这一类的规定,上帝保佑千万别有。但母校却终不能免除时下时髦的高校合并的恶俗,五所大学已合并为一所从外表上看去庞大无比的新的吉林大学了。
  四、与教师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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