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道德,就阶级属性而论,即无产阶级道德,它是以共产主义世界观作为思想基础,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道德。它最初萌芽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无产阶级中间,是无产阶级在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引下,通过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而逐渐形成和发展的。
共产主义道德是人类最进步、最高尚的道德,核心是集体主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号召大家学习白求恩的毫无自私自利的共产主义精神时指出,“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27)
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总体中,包括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不同层次。共产主义道德属于这个总体的最高层次,是对先进分子的要求,包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在内的社会主义道德属于这个总体中较低的或较基本的层次,作为道德要求,它具有更大的广泛性,能够也应该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28)。
从以上对于道德,特别是共产主义道德的本质和特征出发,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和道德,特别是社会主义社会中法律和道德的相互关系。在阶级对立社会中,一般地说,法律同样统治阶级的道德是一致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服务于一定统治阶级的利益。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法律和共产主义道德也是一致的。首先,它们具有共同的经济、政治和思想基础,都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都代表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而形成和发展的。它们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主要任务是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两者的一致性也体现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内容,从实质上说也体现了不同层次的道德要求。例如,我国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法和诉讼法中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就反映了鞠躬尽瘁为人民等共产主义道德的要求。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等政策和原则就体现了革命的人道主义或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精神。社会主义法律和共产主义道德的一致性还体现在:就社会主义社会阶段来说,遵纪守法也是社会生活中的一项基本的道德要求。这种一致性也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道德价值和极大的优越性。当然,这是就社会主义法律的整体或本性来说的,但实际生活是极为复杂的。如果党和国家的工作在指导方针上或其他方面有失误,因而导致某些法律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不能说这种法律还具有崇高道德价值或极大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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