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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老之将至——波斯纳《衰老与老龄》代译序

不知老之将至——波斯纳《衰老与老龄》代译序


苏力


【全文】
  一.
  
  
  
  1995年,56岁的波斯纳法官出人意料地出版了《衰老与老龄》。出人意料不在于波斯纳贪得无厌地继续推进了从经济学进路研究非市场的行为这样一种视角,而在于他把学术目光从性的领域(《性与理性》[1992])投向了老龄化这样一个在法律学术界一直不大看重的领域。的确,这个问题远不如性那么有意思,那样争议不休,那样容易引人注目。[1]出人意料还在于,这本书在波斯纳的学术传统和生涯中似乎有点横空出世的感觉。此前,在波斯纳发表的论文著作中,几乎没有迹象[2]显示他关注过或正关注着这样一个问题。尽管事后看他在《司法/正义的经济学》中已经涉猎了这样的问题,同时在某种程度上,这个问题也是《性与理性》中讨论的生育问题的另一种延伸。写作此书时,波斯纳本人身处壮年,在美国法官中则当属中年,因此老龄问题似乎也还不是他这位法官的人生的问题。此外,老龄问题在美国社会中也并非一个学术热点。但就这样冷不丁,波斯纳拿出了一本令不仅令法学家感到意外(这本书是波斯纳著作中最少有法律家书评的一本),而且许多人口学者甚至专门研究老龄化问题的学者也不能不予以赞许的著作(我在网上就发现这本书被列入了一些人口研究院推荐研究生阅读的著作)。
  
  作为法官,波斯纳在这部著作当然讨论了许多与老人有关的法律问题,例如老人的医疗保健、老人犯罪、就业年龄歧视、老人退休金和福利以及安乐死等领域的法律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部法学的著作。但是,这更是一部有一定开拓意义的社会学著作。基于并发展了经济学家贝克尔提出的人力资本理论,波斯纳从理论上分析了一系列与老人有关的社会问题,不仅独具慧眼,而且相当犀利,有些结论具有相当广泛的政策法律意义,其中有许多都具有启示。
  
  例如,波斯纳指出,由于相比起来,老人比年轻人更加稳健(或保守),因此当一个社会老龄化程度比较高时,当其他变量稳定时,该社会可能就会相对稳定。这一点,也许对理解60年代西方社会的动荡无疑是有一定启示的,这时正是西方国家二战后“婴儿爆炸”一代人进入社会的年代;甚至对理解中国60年代到80年代的动荡,以及中国今后的发展趋势,也不无启发。这种理解社会情势的视角——就我所知道的而言——是非常独特和新颖的,可以扩大政治社会学研究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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