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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能做“包青天”吗?

媒体能做“包青天”吗?


夏敏


【关键词】媒体 司法
【全文】
  
  在有些地方,有些时候,针对有些事情,媒体在人们心目当中,的确担当了“包青天”的角色,何以会这样呢?我觉得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媒体的言路越来越宽,影响越来越大,人们觉得通过媒体能让知情面扩大,可以更广泛地获得正义力量的支持,所以愿意寻求媒体的帮助;二是媒体的地位特殊,它通常是按照行政区划和级别来设置的,有较浓的行政色彩,比如中央电视台、省电视台、地市电视台和区县电视台,那走出来给人的感觉绝对是不一样的,它们背后能给予报道以关注的领导也是按照从中央到地方的级别排下来的,所以往往找的媒体级别越高,那么出来讲话或者作批示的领导的级别往往也相应较高,解决问题就可能更顺利一些;三是媒体解决纠纷的成本较低,求助者不象到法院,要先交一笔诉讼费,然后等开庭,即使赢了官司还要等执行,而媒体只要发现你反映的事情有新闻价值,或者是社会热点问题,记者们是非常讲效率的,他们的职业要求他们要在第一时间把新闻抢到手,发出去,一旦事情经媒体传播开来,过去你找他都不理不睬的领导,现在则可能主动来登你的门,甚至还可能倒过来向你打招呼。媒体在我们这个社会既然有这么些优势,它的力量有时候又是那么地神奇,人们有了不平事,当然愿意去找它啦。所以,人们把“焦点访谈”视为“青天”也就不奇怪了,那些不平事到了它那里,的确很容易就被摆平了。但是,法治社会绝不应该有媒体“青天”,从媒体最终依赖权力解决问题来看,这种“青天”绝对是人治的产物。
  如果媒体真把“青天”的位置坐了,法官大人坐哪儿呢?坐一块儿?可谁说了算呢?法官判了要是媒体认为不公怎么办?它的“法庭”可比法官的大得多;媒体要是说话而法官认为妨害了司法又怎么办?真去铐老记老编们?难啊。不过老百姓可不管,哪个花钱少又能摆平事儿就找哪个,所以媒体也成了诉苦申冤的地方,老记老编们也越来越觉得自己是“正义之神”,走哪儿跟执法队似的。不过,有人也瞅准了老记老编们也是人啊,用点不正之风的手段,该“曝光”的也就可能不曝了。有一名记者到他采访的单位人家没留他吃饭,跟我说,“妈的,本来不给他们曝光的,可他们连一句客气话都没有,看来还得给他曝曝”。原来,曝不曝光有时就捏在老记老编的手里,谁会不会倒霉,还得看老记老编们高不高兴呀。一旦媒体具有了执法者的力量,谁又能保证这种力量在媒体手中就不会被腐蚀呢?谁来监督媒体发挥这样的力量呢?任何权力离开监督都是极易产生腐败的,这个道理现在谁都清楚。
  说句老实话,要把公众的情绪煽动起来并不难,揭社会的伤疤谁都会,现在这个社会是谁都会发牢骚,也都在喊反腐败,但传媒不应当成为站着说话腰不疼的人,应该有一种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不要靠猎奇来扩大收视率和发行量,应当注重社会效果,应当树立人们的信心,应当让大众看到希望和光明。但现在若是把媒体上反面的东西收集收集,我们的社会不是一点亮光也没有了吗?现在有血有肉的正面报道实在是太少了,相反,淋漓尽致的丑恶现象揭露倒真是生动得很,有时候真不知道是普法的效果更好呢,还是作为犯罪预备的教科书更好?尤其所谓的案件纪实,把公安机关的破案技巧和策略全部公开在大众面前,媒体有没有为我们英勇的公安干警的安全想想呢?所以,从媒体极易情绪化的“性格”来看,还是不要戴“青天”这顶帽子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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