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之我见
独立董事制度之我见
guojingbo
【摘要】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是中国证监会近来的工作重点之一。本文对独立董事制的含义、来源及背景作了介绍,并结合中国的现状和股权结构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分析了该制度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并指出我国要引入独立董事制,我们应注意并解决的问题,其中包括独立董事是否真正独立,独立董事制度作为监督机制与目前我国已存在的监事会的关系架构。
【关键词】 独立董事 股权结构 监事会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全文】
一、 独立董事的产生背景及由来
独立董事又称外部董事,此概念和制度来自英美国家,其产生背景应归因于美国六、七十年代的政治混乱,越南战争、水门事件及其他政治经济丑闻,使人们对政治及大公司失去信心。法院要求公司改变董事会结构,要求董事会必须由大部分外部董事组成。 因为在当时美国公司众公司股权非常分散,股东对公司不能有效控制,导致内部人控制严重,很多公司总经理兼任董事会主席。独立董事制度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而设置。而且美国公司的董事会实行“一元制”,在公司机关设置上没有独立的监督机构,所以通过引入外部董事对内部人形成一定的监督制约力量。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独立董事制度是公司监督机构的一部分,并非真正的董事,是现代
公司法的一种新发展。2001年中国证监会把在市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其工作重点之一,并发布了《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表明我国开始在上市公司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
一项新制度的引进。要进行细致的调查研究。首先,应分析引入该制度的目的,并对该制度有效性进行研究。从而对其做出客观评价,特别要结合我国的国情,解决我国的特殊问题。其次,要对该制实施较成功的国家和背景条件与我国的具体情况相对比,从而对该制度做出一定的修正并制定相应的配套规范。而不是照搬照抄,这样才能使该制在我国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达到引进它的目的。
二、 我国公司现状及引入独立董事的目的
我国是在目前监督机制失灵的情况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与当时美国产生独立董事制度的状况不同,但我们虽不存在美国似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但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由国企改制而成,所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多为国有投资主体或国企,而国家作为所有者又对其选择的经营管理者的监督存在着不足。于是出现了目前控股股东操纵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状况,而中国的中小股东不是作为“投资人”而是作为“投机人”出现,不关心也没有机会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由此看出我国与美国不同,我国不是缺乏控制股东而是控股股东控制过度,成为另一种意义上的“内部人”,且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着大量的关联交易,在很大程度上损害债权人和小股东的权益。作为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之一的监事会,由于制度上的设计不合理,面对现状不能较好坏发挥其监督作用。
在监督机制失灵的情况下,我国证监会此时想通过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建立一种制衡机制,试图减轻“内部人”即国有股控制的程度,一定程度上制约控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促进公司的合理决策,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