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在全球范围内,共同财产资源正在以惊人的速度私有化。全球“共同财产”正在通过对自然本身享有专利而被私有化。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对生物多样性协定的非结论性意见表明,大多数北方国家保护热带雨林的愿望是保护他们对自然的专利权利,而不是保护作为“碳储存容器”的热带生态系统。发展中国家的资源需要保护,那么他们就能以商业目的把它当作“库”“开发”或利用,并按“先奠定基础者先开发”的原则进行。
正如M·艾利尔所提示的(1993),关键问题是我们为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设定的经济价值。现在,森林和海洋作为全球储存容器,但是它们并不能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回报,那些有大量具有全球保护价值的森林覆盖土地的国家也不例外。众所周知这一原则会立即干扰在全球环境变化上的共识,并会破坏前文所述的全球环境管理原则。
显然,我们不能同意以这种公平基础分享“排放储备”,否则会破坏它们最终依赖的全球经济系统的本质,并不能解决取全球环境变化问题,反而会加剧。如果穷国变富,这样的份额还会有吗?他们的代价是什么?什么国际机构确认配额的使用,他们追求的目标又是什么?显然,运用“股份持有者”概念使每人持有全球环境的一股是摸棱两可的。如果南方国家不能作为不公平股票持有者而受益,那么,他们怎样才能在全球环境解决方案中作为股票持有者受益呢?
结论
全球环境变化,尤其是全球气候变化的前景很可能导致一种不祥的预感。问题的严重、缺乏政治意愿和预定方案的复杂性使问题进展不容乐观。然而,先于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有一个抱有一线希望的观点仍然盛行。它假设“南方发展潜在的环境影响降最终使南方在全球政策中获得筹码:如果北方要他们改变政策将来的行动和发展路线,他们就不得不满足南方的要求” (Grubb et al.,1993:26)。
在最后的分析中,会看到因为一系列原因,这种不成熟的希望破灭了。首先,在许多方面冲击南方发展的经济压力仍然存在,如恶化的贸易、结构调整和日益增强的跨国资本渗透。
……针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环境的冗长会议(见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文件)并没有重构国际经济关系,丝毫没有增加援助:简单的保护条款除了获得额外资金,发展中国家不许诺任何事情(Grubb et al.,1993:26-7)。
由于解决不公平问题的失败以及南北方在70年代讨论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缺乏相互信任,这种僵局是不可避免的。由于南方国家在国际谈判中握有筹码,目前尚不清楚,北方是否有效第关注气候变化的未来规划以及许多发展中大国快速增长的排放造成的威胁。1992年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地球峰会是一个较为合理的结果。还不清楚什么国际机制可以确保解决南北不平等。通过提高产品价格、加强清洁技术的贸易和投资这些有利发展中国家的促进政策在南方显然比以前不尽人意。至少需要布雷顿森林体系、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彻底改变。可是锦旗没有打算有什么改变,即使剥夺世界银行对全球回家设备的控制也以证明是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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