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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弥合的生态鸿沟

  鉴于技术条件的限制,企业的守法成本一般都相当高昂,可是各种排污行为具有时间上的延续性,空间上的广泛性与隐蔽性,政府发现所有超标排污行为的费用几乎是各国财政都无法承受的。这直接造成了超标排污行为往往大大超过达标排污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监理部门日益建立、健全,可是全国生态环境危机在总体上仍然超于恶化,就是有力保证。
  四、突破增长的极限
  经济系统对生态环境的巨大压力几乎抵消了人们缓解二者紧张关系的种种努力,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有限的资源能否支撑经济的无限增长。罗马俱乐部于1992年发表了《超越极限》,对《增长的极限》的观点进行了修正和补充,但是《超越极限》并没有超越《增长的极限》的基本观点,仍然归纳出人类两种可能的命运:一、世界人口、粮食生产和重要资源过度消费的持续增长超过了物理上可持续的限度,在数十年之间,粮食生产、工业产业和可利用的资源会衰退到无法控制的地步;二、如果制定和实施改变资源消耗和人口增长无限持续的综合政策,迅速彻底地推动资源的有效利用,就有可能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上述两个前途在于人类自身的选择。[7]《超越极限》指出的人类的第二种选择显然受到了可持续发展观的影响,把人类社会经济持续增长的希望寄托在对资源的有效利用上,但是地球资源是有限的,不可再生资源终归有被开采完毕的时候,《超越极限》并没有消除这一忧虑。除此之外,制约增长的还有环境容量,即自然界吸纳、降解污染物的能力,对这些可再生资源的破坏同样可以使增长骤然停滞,它与不可再生资源日益枯竭一样都是现行经济技术条件难以突破的瓶颈。
  突破增长的极限,就要将注意力转移到再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上来,可以这样构建一幅乌托邦式的图景,将对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替代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把对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水平控制在其更新的速率之内,同时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应超过自然生态系统的吸纳和自净能力,从而在对可再生资源持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谋求社会财富的不断增长,这首先是戴利三原则。[8]可是这一设想并不是自足的,它至少需要两个条件予以保证:首先,在不可再生资源枯竭之前,技术水平的发达程度可以保障人类社会仅仅依靠可再生资源就能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和发展;其次,人类达成一致意愿推动相关技术的迅速发展,并在达到这一水平之前,约束自身的发展冲动,防止因资源枯竭、生态崩溃导致人类历史的终结。显然,第二个条件最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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