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竞争法对中国竞争立法的启示(马克*威廉姆斯著,纪文华等译)
纪文华
【摘要】摘要
自从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经济政策以来,国家对经济生活的控制已逐渐放松。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占相当比重的国有经济与规模较小的私营经济的混合。国家计划的实现已不再是压倒一切的考虑因素了,然而公平竞争的自由市场并未相应随之形成。
目前的情况是广泛存在的垄断行为已严重地扭曲了市场。以政府机构给予非法支持为代表的滥用行政权力的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地方产业保护主义与行政官员的腐败现象已构成对经济效率的明显威胁。目前学术界与中央政府已达成共识,必须制定一部有力的竞争法以遏制这种情况的继续存在甚至不断恶化。
本文将讨论中国竞争法立法可能采用的几种模式以及这部法律的必要性。作者认为欧盟竞争法在这一方面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另外,本文还将提及促使市场更富竞争力的外部压力以及竞争法的全球化趋势。
【关键词】欧盟竞争法 中国 竞争 立法
【全文】
目次:
1、 导言
2、中国制定竞争法的必要性
3、当前的相关立法
4、中国目前的学术界的争议
5、竞争法立法的几种可能模式
6、欧盟法模式的借鉴作用
7、中国的特殊问题
8、结论
摘要
自从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经济政策以来,国家对经济生活的控制已逐渐放松。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占相当比重的国有经济与规模较小的私营经济的混合。国家计划的实现已不再是压倒一切的考虑因素了,然而公平竞争的自由市场并未相应随之形成。
目前的情况是广泛存在的垄断行为已严重地扭曲了市场。以政府机构给予非法支持为代表的滥用行政权力的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地方产业保护主义与行政官员的腐败现象已构成对经济效率的明显威胁。目前学术界与中央政府已达成共识,必须制定一部有力的竞争法以遏制这种情况的继续存在甚至不断恶化。
本文将讨论中国竞争法立法可能采用的几种模式以及这部法律的必要性。作者认为欧盟竞争法在这一方面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另外,本文还将提及促使市场更富竞争力的外部压力以及竞争法的全球化趋势。
1、 导言
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历了一次巨大的经济转型。原先实行的国家垄断经济已经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取代。虽然按照国民生产总值来计算,公有制仍居主导地位,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包含了相当部分的私营经济成分。最近中国政府已决定对众多中小型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规模更大的国有企业也有可能纳入私营经济之中 ,而政府机构亦将分阶段进行精简机构、减少编制的工作。不过,由于受到已持续一年半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这一政策的实施步伐已有所放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