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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拟社会的犯罪防控对策

  (六)加强网上道德文化的教育与引导
  防范网络犯罪除了依法管理,利用技术手段防控外,还要通过教育广大网民,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上网切莫触法网的自觉性,并使网民掌握各种防范网络犯罪的技术,提高其自我保护网络安全的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计算机网络犯罪问题。特别是在我国,由于计算机应用普及时间短,人们对于网络犯罪分子往往具有矛盾的心理和反常的态度,因此更应重视网上道德文化的教育与引导。
  首先要加强计算机网络工作人员的思想修养教育,提高其思想认识水平。教育的内容主要有:服务态度方面:从事高科技工作的人员是人民赋予的光荣任务,是祖国对其多年培养的结果,从事计算机工作的每一个人都应该珍惜这种荣誉,决不能因为自己"身怀绝技"而将此作为向祖国示威、向人民伸手的资本。要立足本职,刻苦努力,树立良好的为人民服务,为祖国作贡献的思想。钻研业务方面:反对个人利己主义思想,决不利用手中"权利"从事渗透、窃取、篡改或破坏等计算机网络犯罪活动。安全意识方面:与现实社会相比,人们更倾向在虚拟空间犯罪。因此要对各级计算机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训练,使他们树立为人民服务光荣,而利用网络从事犯罪活动可耻的荣辱观。待遇得失方面:计算机工作者从事的是脑力劳动,在某种意义上讲,他们的劳动价值可能比其他行业部门的同等条件下的劳动价值要高,而且这种脑力劳动也很辛苦。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在待遇方面给予适当的考虑,重视他们的劳动,使社会承认他们存在的价值。但是作为计算机工作者应该有科学技术人员的传统美德:重成就,爱事业,而不能把着眼点放在待遇享受上,要有一个正确的得失观。公共道德方面:计算机工作者应该遵守我们民族美好的传统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公共道德规范,应该时时处处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  其次应加强对网民集体主义教育。在网络社会中应多倡导集体主义价值观。网络源于西方,西方文化中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赋予网络开放的自由的特性,个人至上、绝对自由是网络运行机制的集中体现。而恰恰是网络世界的绝对自由导致了计算机网络犯罪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因此必须在网络世界中形成一种新的文化理念,即中华文化倡导的集体主义理念,为了保障公众和国家的信息利益与安全,有限制地牺牲一些个人信息自由。网民应该把握好以下两点:一是协调好人与网络的关系。人们只要摆正自己在网络时代的位置,用自己的平常心去对待一切看似纷繁复杂的形形色色的事物,相信生活中的阳光会始终伴随着你。二是塑造良好的道德观念。网上黑客大展身手、网上黄毒泛滥成灾、电子邮件炸弹迭爆……而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问题主要在于人们道德观念淡泊。因此,在网络时代,要求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就显得特别重要。2001年11月23日中国颁布《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这一公约的颁布与实施对加强网上道德文化的教育与引导极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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