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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犯罪一些基本问题的认识

  三、网络犯罪的主要类型
  由于网络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人们对它的认识还很不一致,因而也产生了不同的划分根据和标准,出现了不同的分类结果。笔者认为2000年12月28日中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是对网络犯罪的一个总结,该《决定》对网络犯罪的分类比较科学、合理,符合当前网络犯罪的实际情况,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都具有先进性。因而,本文吸收该《决定》对网络犯罪的划分标准(以侵害客体的不同)对网络犯罪进行分类。据此标准可将网络犯罪分成五大类:
  (一)妨害互联网运行安全的网络犯罪。这类犯罪主要包括:
  1、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即通常所说的黑客行为。
  2、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二)妨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网络犯罪。这类犯罪主要包括:
  1、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2、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
  3、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4、利用互联网组织邪教组织、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三)妨害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网络犯罪。这类犯罪主要包括:
  1、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
  2、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3、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
  5、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四)妨害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网络犯罪。该类犯罪主要包括:
  1、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2、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五)其他网络犯罪行为。主要是指以上四类网络犯罪行为之中没有包括进去的稀有犯罪行为。因为随着网络经济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犯罪也将会出现新的形式和趋势。
  四、网络犯罪的主要手法
  网络犯罪的手法有其特殊性,其特殊性表现为:实施网络犯罪必须利用信息科学技术,即必须借助计算机并运用网络专门知识。利用信息科学技术实施犯罪的具体手法很多,但在当前网络犯罪领域常见的手法有以下一些(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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