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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绑架犯罪现象及侦控对策研究①

  南平市 1 0 0 10 8 7 5 31
  宁德市 0 1 0 6 6 30 4 47
  (三)犯罪人的基本情况
  通过对已破的912起绑架案的相关数据的统计结果显示:
  1、实施绑架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大多为男性,女性犯罪(包括合伙犯罪中的女性参与)的只占10%左右。
  2、犯罪分子的年龄大多在18至40岁之间。此年龄段的犯罪分子约占总量的90%。
  3、犯罪分子大多为户口在农村,作案的那一时期正在经商,或正在市、镇打工,或处于无业状态。此类身份的人约占全部绑架犯罪分子人数的75%。
  4、犯罪分子文化程度偏低,半数左右的犯罪分子有过违法犯罪经历。
  5、绑架案件的犯罪分子大多来自于本地。本省、本地市人实施犯罪的约占70%,本省与外省市勾结的约占25%,其余的为外省市人或跨国、跨境犯罪。在统计中我们还发现一种值得一提的现象:泉州市绑架案犯罪分子的来源与其它地市的有所不同。该市本地犯罪分子与外省市犯罪分子勾结作案的占全部案件的40%,单纯外来人口作案的也达20%多,本省、本地市的人犯罪的只占30%多。
  6、犯罪分子实施绑架犯罪活动之前大都有预谋过程。有预谋的案件占全部绑架案件的98%。只有少数的“激情绑架”才没有预谋。由于预谋,所以绝大多数犯罪分子在实施绑架行为之前对被绑对象及其家庭情况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掌握。
  7、犯罪手法有一定的智能化,并呈暴力化倾向。智能化表现为犯罪前的预谋及侦查过程中的反侦查;犯罪的暴力化表现为犯罪分子往往对犯罪后果很少考虑,常常用暴力手段折磨、摧残人质,并轻易剥夺人质生命。绑架过程中使用枪支和爆炸物的约占8%,所使用的武器与爆炸物均是土制的。
  8、犯罪分子勒索的赎金额从数百元到百万元不等。其中50%的案件索取的赎金在3-15万元人民币之间。凡绑架小孩的往往勒索的赎金高,以偷渡为借口实施绑架的,勒索的赎金往往最高。
  9、犯罪的基本组织形式为结伙作案。据统计结伙作案(指三人以上,含三人)占全部案件的98%。
  10、犯罪分子实施绑架的动机大都出自获取钱物。也有少数的是出于泄愤报复而实施绑架,但目前出于其它动机而实施绑架的情况还极为鲜见。
  (四)被害人情况
  通过对福建省在1995年1月至2001年6月间所发生的1313起绑架案件(以下简称1313案)所涉及的相关数据的统计结果显示:
  1、绑架案的被害者大多为男性。女性(含多人被害时,其中有女性的)被当作被绑对象的只占全部案件的9.5%。而这些被害的女性又大多是有高收入的“公关小姐”。
  2、被害者的年龄分布在各个年龄段。其中,16岁以下的小孩被害率偏高,在1313案中,以年龄在16岁以下小孩为对象的有138起,约占全部案件的10.5%。
  3、被害人的身份比较复杂。犯罪分子往往只考虑对象是否有绑架的价值和是否有利于下手,而不计较被害者的身份。在被害者里农民(指户口在农村,现在村镇或市里经商、打工的)占52%,学生(包括年龄在16岁以上的)占13%,司机占7%,商人占5%,公司职员占5%,“公关小姐”占2%,“偷渡客”占1%,其他(含赌徒、吸毒人、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公务员等)占15%。
  二、福建省绑架犯罪的特点及运行规律
  通过对1313案所涉及的有关数据的统计,选择纵横参照系从不同角度出发进行对比,可对福建省绑架犯罪现象的特点和运行规律作如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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