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绑架犯罪现象及侦控对策研究①
李双其
【摘要】文章运用
统计法对在1995年1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之间发生的、由福建省公安机关管辖的1313起绑架案件进行分析,从而全面掌握福建省绑架犯罪现象的基本状况,进而揭示此类犯罪的特点及运行规律,并提出了侦控绑架案件应严格贯彻执行“把解救人质放在第一位,确保人质安全”的基本原则;在侦控过程中应灵活运用多种措施和手段并使之有机结合;当遇上特殊的绑架案或侦控中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遵循共性原则的基础上辅之以特殊侦控方法,因案施策的侦控对策。
【关键词】绑架 特点 规律 侦控
【全文】
绑架案件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使用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它方法绑架他人的案件。这种在20世纪90年代初还极为鲜见的案件到了90年代后期变得相当普遍。为达到对福建省的绑架犯罪有个全面的认识,继而提出可行性对策之目的,从1997年开始,我们组织一调查组深入福建省九地市,对绑架案件进行调查,获取第一手材料,并于1999年将“反绑架与解救人质”作为课题进行申报,此课题于2000年得到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立项。在几年的调研中我们全面把握了福建省有关绑架犯罪的情况,获取了第一手数据。本文拟对1313起绑架案件所涉及的一系列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而揭示福建省有关绑架犯罪的特点及运行规律,并提出可行性的侦控对策。
一、福建省绑架犯罪的基本状况
福建省由九个地级市组成,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福建全省总人口是3471万人,外省市注入人口251万人,外出人口129万人,净注入人口为122万。福建省在1995年1月至2001年6月间共发生绑架案件1313起②,通过对这1313起案件的相关数据统计分析,我们发现福建省绑架犯罪的基本状况如下:
(一)福建省绑架犯罪数及破案数情况
福建省1995年1月至2001年6月绑架犯罪发案情况如下:
1995年发生绑架案件11起;
1996年发生绑架案件31起;
1997年发生绑架案件57起;
1998年发生绑架案件310起;
1999年发生绑架案件390起;
2000年发生绑架案件393起;
2001年1-6月发生绑架案件121起。
福建省1995年1月至2001年6月间绑架案破案情况如下:
1995年破获绑架案件9起;
1996年破获绑架案件24起;
1997年破获绑架案件43起;
1998年破获绑架案件242起;
1999年破获绑架案件300起;
2000年破获绑架案件248起;
2001年1-6月破获绑架案件76起。
(二)福建省9地市1995年1月至2001年6月间绑架犯罪数变化及区域分布状况(见下表)
发案数年地区 份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1-6月 累计
福州市 5 15 31 136 175 187 52 601
泉州市 2 5 13 49 57 42 12 180
莆田市 3 9 11 74 105 94 32 328
厦门市 0 0 0 7 8 17 6 38
漳州市 0 1 0 16 9 11 3 40
三明市 0 0 2 7 6 4 2 21
龙岩市 0 0 0 5 16 1 5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