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给珺珺的法律讲座系列之十三——犹大的价值
戴永翔
【关键词】骷髅 珺珺 法律讲座系列 犹大 价值
【全文】
犹大的价值
2002年4月26日 16:57 p.m.
(决定开始写这讲是因为太无聊了,没事做就不若将小册子结束吧。)
我对《圣经》并不熟悉,很早的时候看过《旧约》和《新约》,但大概觉得没什么意思,所以淡忘了,以致后来若是别人问起我一概都说没有看过,以免别人发觉我的健忘。
依稀记得有一个叫犹大的人,把耶稣卖了,卖了十二个银币还是二十个银币也记不太清楚了,但记得是银币,这倒挺清楚,可能比起犹大、耶稣和罗马人,我更喜欢银币吧。
犹大和犹太人有什么关系吗?好像犹太也就比犹大多一点,所以应该有关系吧,犹太人都很会做生意,这和犹大也很像。真有联系吗?天知道!
犹大在《圣经》中的价值决不仅仅是作为一个反派,他通过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耶稣其实不值多少钱,不然为什么不是两百个金币?!如果犹大贪心一些,开价高一点,说不定罗马人就不要了,把这么个瘦骨嶙峋的家伙钉死在十字架上,付出的成本和取得的收益是有计量的。事实上,罗马人很不理性,花了钱还为耶稣作了广告,着实得不偿失,光是作十字架的木料也赔进去了。
最后,神赚了一票……耶稣倒霉了,罗马人倒霉了,犹大也倒霉了。
事实证明,只有上帝懂得制度成本的价值。
换一个角度看,也只有上帝懂得犹大的价值,甚至比犹大还更清楚。
犹大背弃信仰,背弃诚信,背弃公众,却恰恰没有背弃上帝,他所作的每件事都事实上在帮助上帝完成制度的建设。
如果没有犹大让人们憎恨,人们又怎么会同情耶稣,明白上帝的伟大,跟从神的引导?
如果没有犹大让人们憎恨,人们又怎么会意识到誓言的另一面是谎言,说出来的话可以用来惩罚一个人,却不可以用来约束一个人?
如果没有犹大把耶稣卖了,人们又怎么会明白对物质欲望的贪婪往往优于对精神信仰的追求,人首先是个肉欲的人,其次才是个灵魂的人?
如果没有犹大将耶稣送上十字架,人们又怎么会看到保护他们照顾他们的人也需要得到保护和照顾,人因其精神而可以帮助别人强大,却不能帮助自己强大?
正是犹大一针见血地将整个耶稣理念中最薄弱的环节给击溃了——教人叫人向善为善,如果偏生恶心歹念,你又奈我何?!犹大是史料记载中第一个成功的“制度骇客”!
骇客(hacker),系统漏洞的发现者,他们不一定具备构建一个完备系统的能力,却总有天才的思维和反常的敏锐发现系统中足以导致系统瘫痪和被滥用的漏洞。制度骇客,则是指专门发现社会系统——制度中漏洞的这样一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