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广大群众对严打知之甚少。如前所述,当今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充斥于虚拟空间的信息量也越来越大。人们获取信息完全取决于信息传播的先进性与可用性。对大部分群众而言,关于严打的信息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信息,对此类信息的获取完全取决于传播手段的先进性,也就是看你能否通过先进的手段将有关的信息不时地呈现在广大群众的面前,使他们有机会、不知不觉地感知这些信息,以便通过多次的重复感知,在人们的头脑中形成相关严打的印象,从而达到宣传的目的。然而,由于我们宣传手段落后,组织形式单一,致使广大群众对严打知之甚少。绝大多数人对目前正在进行的严打整治活动的目的任务基本不知;相当多的人不知道目前正在进行严打;有些人认为严打已经结束;甚至连一些干警对严打整治中所开展的各项专项斗争的相互关系也弄不明白。凡此种种,对严打的顺利展开都是极为不利的。
(二)有些地方的严打部署欠周全。有的地方在部署严打任务时考虑欠周全,特别是有的市、县公安机关,在决策上缺乏科学性,所制定的方案缺乏可操作性,致使基层单位、民警无法协调好各项严打任务之间的关系,再加上有的单位对严打整治各项任务之间的关系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致使开展严打工作的基层单位、民警常常陷入穷于应负、疲于奔命的状态。如某分局,9月份同时部署开展了5个专项打击和行动,基层单位和民警只能应付了事。在调查过程中,各地民警对严打部署欠周全均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并持抱怨的态度。这种所谓的不周全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弄不清"五打",即打黑恶势力犯罪、打多发性犯罪、打严重暴力犯罪、打偷私渡、打毒品犯罪之间的互相关系,不能认识到这“五打”只是严打整治这个大任务下的若干子任务。有些地方在尚未理清头绪的情况下,就急于上阵,歪曲地理解严打的精神,自作主张地层层加码。其结果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抓不住主要矛盾,分不清轻重缓急,导致工作间矛盾重重,各主体间互相排斥,造成严重内耗,效果极差。二是生搬硬套,不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严打工作。福建省各市、县的治安状况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各市、县存在的治安热点、难点也是不一样的,在严打整治过程中各地所要整治的重点、打击的重点目标也是有很大差异的。因此,要求各地在开展严打整治活动时必须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布置各项任务,务必要因地制宜。然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一些地方的领导,由于没有全面地理解严打的精神,再加上思想保守、僵化,致使他们在严打活动中不自觉地陷入教条主义的泥潭里。三是工作考评搞一刀切。对严打的成效只是制定了一、两套简单的考核标准,然后根据此标准对主客观条件均不相同的市县进行考核。“指挥棒”一挥,各地只好跟着转。这种不切实际的考核,非但不能激发人们的工作热情,而且禁锢了人们的思维,使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受到了严重的抑制,它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制约着各地正常工作的安排。这种一刀切的考评行为违背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
(三)重打轻建现象突出。打与建之间的关系总是不容易处理好。在公安工作中,打与建的关系长期以来都没能解决好。严打期间,打与建之间的关系更是出现了脱节。严打开始后,许多单位把主要精力放在打击上,而将一些该抓、该管的基础工作给“放”了。侦查基础建设因为严打的冲击暂放一旁;刑事技术的投入也因资金挪为他用而停止;信息化建设步伐并未因严打而得到加快。许多领导总是被动地应负,许多单位总是顾此失彼,打与建之间的关系问题难以被妥善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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