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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侦查

  (六)进行多方协作
  对付网络犯罪的协作是个多层面的协作,它涉及到地区性与国际性的协作问题。地区性的协作问题与侦查其它类别的案件一样,这里不加叙述。而国际性的协作是侦查网络犯罪特有的东西,这里重点述之。
  国际协作主要包括:通过生成一组定义良好的最小限度的法规来防范非法行为;通过生成一组定义良好的国际性最低限度的法规,来定义在全球范围内应被起诉并应受到惩罚的非法内容;鼓励各国为Internet访问提供商和网络服务商应负的责任制定相适应的规则; 鼓励各国为有效起诉网络犯罪制定国内法,特别是关于对计算机系统和国际性网络的搜查和扣押、证人的职责、网络线上窃听以及计算机系统的访问;提交可能的网络匿名滥用情况、安装国际性系统以便在出现匿名滥用时将匿名者查出;鼓励司法机构互相合作,特别是在国际性搜查和扣押设备时为“冻结”数据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处理跨国的及其他国际网络犯罪的司法管辖权问题的适宜措施;对执法人员就网络犯罪及其起诉进行教育和培训等内容,在这一系列的内容中涉及侦查的主要是跨国联合侦查、国际协查与域外取证等问题。
  1、跨国联合侦查
  跨国联合侦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就某个特定的跨国犯罪案件共同采取侦查活动,调查取证,缉捕犯罪人的一种侦查措施。因网络犯罪案件经常涉及多个国家,因而在侦查网络犯罪案件时常常要采取跨国联合侦查行动。联合侦查具有程序复杂和执法过程复杂的特点。从联合侦查的准备、实施过程到案件侦查终结,期间要经历许多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到一系列的程序问题。每个步骤都要求当事国要互相紧密配合,方能收到良好效果。
  2、国际协查
  国际协查是国际侦查协助的简称。从国际司法协助角度来看问题,所谓国际协查,是指国与国之间根据国家主权和互惠原则,为了查明某些犯罪事实,获取犯罪证据而互相委托代为进行一定的侦查活动的一种司法协助制度。国际协查只能在国与国之间进行。跨国网络犯罪案件国际协查通常包括提出协查请求、协查请求的审查、协查的受理和执行等三道程序。
  3、域外取证
  域外取证是指当事国派人前往他国获取证据。在侦查网络犯罪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域外取证问题。对域外取证的要求十分严格,只有在特别情况下符合一定条件时才能进行。
  
【注释】  ①对于网络犯罪的概念,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里对网络犯罪概念的界定仅是笔者的一家之言。在此,我们排斥单机行为及对网络物理设备的侵犯于研究对象之外;这里指的犯罪为犯罪学上的概念,不以刑事法典规定的犯罪为限,而以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为充分条件,刑事违法性为非必要条件。
②参见《计算机犯罪的定罪与量刑》赵廷光等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序。
③参见《中新网》,1999年7月2日
④参见《中新网》,1999年7月2日
⑤参见《FTC 成立因特网诈骗研究室》.http://www.sina.com.cn 1999年6月30日 11:39 China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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