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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的代价——我的学术生涯之三:或许有恩泽

  最近几年,经常有人问我:“还坚持党主立宪制吗?”我说:“谈不上坚持或不坚持,因为这只是一条可由之路,而不是必由之路,供参考吧”。
  019 放弃
  1987年,理论界关于如何搞活全民大中型企业的讨论非常热烈,我赶了一回时髦,也参与了这次讨论,并提出了一个“劳动股份制”的设想。文章摘要发表于江苏《唯实》1988年第4期。基本观点是:既然资本可以股份化,为什么劳动不能股份化呢?资本主义能将资本股份化,社会主义为何不能将劳动股份化呢?1995年年底,在给《淮海学刊》的一封信中,我这样写道:“我现在已经不再主张将劳动股份化了,因为我发现,在中国将资本股份化尚且十分困难,更何谈将劳动股份化呢?”〖见《淮海学刊》1996年第1期第12页。〗
  020 大公无私的个人主义
  在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问题上,由于受极左思潮的影响,长期存在着许多似是而非的观念。什么“只能奉献不能索取”啦,什么“狠斗私字一闪念”啦,等等。这些观念严重阻碍了按劳分配原则的实施,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大学期间就想写一篇文章批评这些似是而非的观念,但由于理论底气不足,一直未能如愿。
  1988年暑假期间,我觉得条件基本成熟了,于是便完成了一篇三万字的长篇论文——《初级阶段与个人主义》。写作这篇论文时的条件比写作《宪法的精神及其外化》时好多了,房间大约有十二个平方,且一点儿也不漏雨。房子是不漏雨了,但我的皮肤却“漏了雨”。南京是著名的火炉城市,夏天的炎热是最难忍受的。那时又没有条件装空调,至多可以用用电风扇。但电扇与稿纸是格格不入的,你要是让电扇转得快一些,那稿纸就乱蹦乱跳,叫你一个字也写不成。没办法,只好关掉电扇,任凭皮肤“漏雨”。白天还好,到了晚上就更麻烦了。关上门窗吧,就忍受不了那空气的沉闷;开着门窗吧,那许许多多的飞虫、爬虫,就不断地毫不客气地向身体的每个部位发动猛烈的袭击。没有办法,干脆喝几杯白酒,让汗水流得更快、更猛。这一招很管用,那些来犯的飞虫、爬虫,还未来得及吸上半小口鲜美的血,就被我的汗水冲得东倒西歪、人仰马翻,一个个成了落汤鸡。
  《初级阶段与个人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反对极端个人主义,提倡科学个人主义。江苏省委宣传部主编、江苏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国情·改革·发展》论文集采用了其中的五千字。其余部分则连载于1988年12月12日至1989年1月9日的《蛇口通讯报》。不过没有连载完,因为有人打招呼,不让再登了。
  1988年11月中旬,江苏省自然辩证法学会在扬州召开“科学与精神文明”研讨会,我在会上介绍了我的“党主立宪论”和“科学个人主义论”,并声明说:“你们可以反对我的观点,也可以给我的观点戴上‘反动’等等大帽子,但是,你们千万不要认为我是幼稚莽撞,信口开河。我出生于1958年11月15日,刚刚过完三十岁生日,已经是一个标准的而立之人了,能够为自己的任何言论承担任何责任。你们若说我反动我不怕,因为我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女子都没有,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但是,你们如果认为我‘幼稚莽撞’,‘信口开河’,我会很伤心的,会伤害我为社会进步而奋斗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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