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惑的代价——我的学术生涯之二:最可爱的人
刘大生
【关键词】老师;领袖;姑娘;强奸。
【全文】
第二章 最可爱的人
008 决心考大学
1977年,国家恢复了高考制度,适龄青年无不欣喜万分。然而,被“右倾机会主义”等大帽子吓怕了的我,深受极左思想毒害的我,深处穷乡僻壤而消息闭塞的我,对此却不以为然,甚至有抵触情绪。不再推荐工农兵上大学了,那我在农村的多年辛劳不是全部白费了吗?我迷茫,我困惑,我彷徨,我观望,……,直到1979年,我才下决心考大学。……
009 冷眼观强奸
1982年秋天,我作为一个北京大学法律系四年级的学生,在石家庄市公安局桥东分局预审科实习了两个多月。见闻很多,感触最深的有两点。一是收容审查的普遍运用,二是强奸案件的高比例。
强奸案件为何如此多呢?那些被定为强奸的案件真的都是强奸吗?我带着这样的疑问回到了北大,并着手准备毕业论文。强奸,强奸,对,就写强奸。我继续收集资料,继续思考强奸问题。第二年春天,当学校正式布置论文任务时,我对以往的强奸理论和强奸案件的处理实践产生了大量的疑问并已形成了论文的题目和主要观点。我的题目是《试论构成强奸罪的关键》,主要观点是:关键在于强制。
什么是强奸呢?流行的观点是:只要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就是强奸。什么是违背妇女意志呢?实践中是这样把握的:
一个大姑娘和一个大小伙子在一起玩了两天,白天吃在一起,晚上睡在一起,第三天晚上当小伙子要求同她做爱时,她推了几推,这也叫违背妇女意志。你能说不是吗?她若愿意为何要推?
一个机关女干部为了入党,委身于她的上司,也是违背妇女意志。你能说不是吗?她是不情愿的,之所以“同意”,那是被逼的,不同意就不能入党。
一个未婚女工在下班的路上遇到一个不认识的男青年,被邀请一起看了电影,看完电影后一起散步,散到林子里做了爱,并约定“明天晚上还到这里来”。第二天傍晚,姑娘出发赴约时,露出了不正常神态,被家人逼问,便说有人强奸了她。于是,她的哥哥弟弟便到林子里将那个强奸犯捆送公安局。这当然也是违背妇女意志,也是强奸无疑。我旁听了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官的提审,检察官对人犯说:“如果她是愿意的,她为何还要叫人抓你?”
有一个小伙子对他的女朋友说:“你要是不愿意,咱们就吹”。女朋友不想吹,于是他们就干了那种事。后来,小伙子被定为强奸。因为他用“吹”威胁了她,是违背妇女意志的,所以是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