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产权基本问题研究(法人人权论系列论文)

产权基本问题研究(法人人权论系列论文)


刘大生


【摘要】本文认为,产权和所有权之间不能画等号,但也不能将产权玄化、神秘化。产权就是主体对于财产的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财产获得权、财产利用权、财产占据权、债权、股权等。

【关键词】产权定义;产权内容;法人人权。
【全文】
  
  要  目:
  一、产权的定义问题(P2-9)
  二、产权的内容问题(P10-15)
  三、产权制度中的若干实际问题(P16-21)
  
  
  最近十几年,无论是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在人们的日常用语中,甚至在许多重要的政策文件和法律文件中,产权概念都已经被普遍使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谢次昌先生说:“产权的概念已经是难以回避了”,经济学和“法学的任务是要对这个概念给予科学的法律解释,并与传统的所有权理论相协调、相衔接”。①
  多年来,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们在产权问题上已经发表了许多研究成果,这些成果无论是对于理论的完善还是对于实际工作中的产权改革,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平心而论,产权理论还没有达到成熟的阶段,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如产权的定义、产权的基本内容等)还没有形成普遍的共识,还不能满足产权改革和产权制度变迁对于产权理论的需要。因此,有必要继续进行产权理论的研究工作。
  本文从法学和经济学的结合上对产权理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作了探讨,并试图以此为产权理论走向成熟贡献一点力量。
  
  一、产权的定义问题
  什么是产权?有一些学者认为,产权就是财产所有权,产权是财产所有权的简称,或者是财产所有权的同义语。上海财经大学的程恩富先生说:“广义的产权和广义的所有权在内涵上可以相等”。②
  厦门大学的吴宣恭先生说:“所谓财产权,就是广义的所有权,简称产权”。③
  有相当多的学者,虽然没有说产权是所有权的同义语,但在实际使用产权这个概念时,往往是当作财产所有权的同义语使用的。
  如果产权就是所有权的话,似乎没有必要建立一门独立的产权学说,而只需要将以往的所有权理论做一些补充和完善也就可以了。然而,经济的发展和制度的变
  ——————————
  ①谢次昌:《国家所有权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和发展》,《中国法学》1996年第6期,第40页。
  ②程恩富:《西方产权理论评析》,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5月第1版,第74页。
  ③吴宣恭:《论法人财产权》,《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第26页。
  ----------------------
  迁表明,产权不仅仅是一个所有权问题。
  因此,许多经济学家和法律学家,尤其是产权学家,不能满足于产权是财产所有权的简称或同义语的说法,努力探询产权概念的新内涵,试图在理论上将产权和所有权严格地区别开来。于是,许多产权学家根据各自的研究,对产权这一概念下了许多定义。这些定义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产权的质的规定性。但是,从总体上看,产权学家关于产权的定义还存在着许多缺陷,最突出的缺陷有二,一是乱,二是玄,并没有将产权概念说清楚,更没有将产权与所有权区别开来。
  所谓乱,有两个方面的表现。一是没有产生一个普遍认同的定义,有一个产权学家就有一个产权定义;二是许多有代表性的产权定义往往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个别的甚至文法不通。
  所谓玄,就是许多关于产权的定义、说法或命题玄玄乎乎,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些问题表明,产权理论还处于十分幼稚的阶段。下面具体分析十个有代表性的、影响较大的产权定义或者说法,看看产权定义乱在何处,玄在何方。
  (一)所谓“两种所有权之间的关系”。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段毅才先生说:“产权应当定义为:两种平等的所有权之间的责、权、利关系”。①
  段毅才先生的产权定义是令人费解的。众所周知,权利的主体是人或者社会组织,权利不能成为自身的主体,一种权利也不能成为另外一种权利的主体。而在段毅才先生的定义中,权利的主体不是人或者组织,而是“所有权”。权利本身居然也能成为权利主体,这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段毅才先生的本意可能是想说:“产权是两个相邻的平等的所有权主体在行使所有权时的责、权、利关系”。这样表述虽然没有“权利的主体是权利”的矛盾,但仍然不能证明产权与所有权的区别。因为:所有者与所有者之间,所有者与非所有者之间,本来就存在着一种明确的责、权、利关系,没有这种关系所有权也就没有价值了。所以,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就是所有权关系,所有权就是关系,所有权属于关系。所有权关系就是所有权,将“所有权关系”定义为“产权”就等于说“产权就是所有权”、“所有权就是产权”。
  究竟什么是产权?产权和所有权究竟有什么不同?这样的问题,从段毅才先生的这一定义中仍然找不到答案。
  (二)所谓“产权是界区”。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的刘伟先生和平新乔先生说:“所谓产权,是所有权在市场关系中的体现,本质上,它是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财产作为一定的权利所必须确立的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