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色情、隐私、邻居和警察

  某样东西或者某件事,是与人性密切相关,是人作为人所无法回避、逃脱的,但又不便公开。这似乎有点矛盾,可实际上又不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因为,无论如何,我们在很多事情上都有不愿与人共享的经验、情感和判断,在内心世界里都有一个秘密的保险箱把这些经验、情感和判断锁在里面,自己默默地去体味、享受和审视。有的时候,这种秘密会与自己最亲密的人(如配偶、家庭其他成员或者朋友)去分享,把纯粹自我的经验、情感和判断扩展到屈指可数的两、三个人中间,尤其是由一种非常特殊的纽带结合在一起的家庭。这就形成了个人或者家庭的私人空间,我们通常会用另外一个符号去概括在这个私人空间里发生的事情,即“隐私”。隐私也是人们所必需的,因为,同样不知道最初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似乎没有一个人愿意自己成为一个在同类中完全透明的人。也就是说,没有一个人愿意自己完全袒露在别人面前。无论怎样,完完全全的一丝不挂会让绝大多数人感觉不自在甚至害怕。正是私人空间的存在,色情这个不便公开的情感,才得以存储和释放。
  绝大多数人也同样不愿意总是生活在狭小的自我空间里。幸福的事情降临了希望有人共享以增加幸福感,伤心的事情发生了想着有人分担以减轻伤感。人的这种经常性的社会交往欲望,使得自己的生活空间不免与别人的生活空间发生立体的交叉。与不同的人,立体交叉的接触面和接触频率存在较大差异。在近代以前和当代广大的农村地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就是住在自家附近的人及其家庭,就是第三个符号“邻居”所指向的那些对象;生活空间的交叉主要就发生在左邻右舍中间,人们彼此之间了解的可能性大量存在,故而有熟人社会一说。生活在当今都市化的空间里的人,与邻居的接触已经远远少于和同事、朋友的交往,邻居多半是有着似曾相识的熟面孔,而没有了相互熟知的家庭基本情况。然而,不管是怎样的邻居,只要在生活空间的交叉中,私人空间就存在被压扁的危险。本来封闭的私人空间,就极有可能会被凿出若干个窗户,有意无意的邻居都会透过这些窗口,向着私人空间行一下注目礼,甚至在心中或者口舌之中评头论足一番。我们无论怎样保持个体的独立,也依旧生活在邻居的眼皮底下,这是无法逃避的另一个现实。孟子的母亲择邻而居,现代都市人也没有摆脱这个死结。邻居在无形之中,构成了一个限制性的篱笆,许多传统的社会行为规范都在他们中间得到维系。在这个意义上,“邻居”这个符号不仅仅是自然地缘的,而且是社会约束的象征。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