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美丽、权威和适用
沈岿
【关键词】
宪法 美丽 权威 适用
【全文】
宪法的美丽、权威和适用
沈 岿
宪法是美丽的,因为她寄托着人类善良的愿望、情感、理想和信仰,而不是仅仅以冷冰冰的文本面目出现。
早在786年以前,英国人就以冠名为“大宪章”的一份文件,向当时的国王宣称:你的权力不是至高无上的。虽然后世的人都承认,“大宪章”是英王和贵族、僧侣斗争的结果,人民并未由此获得以后现代
宪法所普遍确认的主宰国家的权利,但是,这种揭示历史真相的诚实认知,丝毫不能掩盖
宪法美丽的象征意义之一:任何统治者,无论是具体的国王还是抽象的人民,都不享有至尊的权力;任何权力的持有者,都必须受到限制。时至今日,
宪法的这一象征得以继承。即便她早已认可民主治国的基本制度,但在她看来,多数人的统治也要接受制约,因为多数人同样可能出现暴政与专横。或许由于权力自然的扩张、侵略本性,或许由于人类自身羸弱的灵肉、受权力奴役的潜在惯性,或许由于人类更为复杂的对权力既依赖又恐惧的心理,……,统治权力的现实状态似乎总是无所不能的。然而,冷酷的现实,更是照映出
宪法有限政府理念的魅力和存在之价值。
权力持有者必受制约,人类借助
宪法的口舌,道出了对良好统治的理想,但这不是
宪法——更确切地说不是人类——的终极关怀。
宪法之花在欧洲和北美蕴育,当其在二、三百年以前灿烂绽放的时候,她向当时以及后来的世人展示了更为成熟的美丽:每个个体人的存在和发展,都应得到尊重与维护。在这一信念的推动之下,
宪法持续不断地打开自由、权利的图卷,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平等保护的权利、休息权、工作权、社会保障权、享受良好环境权,……。于是,每一个在出生与死亡之间短暂存活的生命体,在面对浩瀚无限之宇宙、纷繁陆离之自然与人世的时候经常感觉渺小、无奈、疲惫的人,在
宪法眷顾之下,都拥有了自尊、自主、自决的崇高地位,获得了追求自由、幸福生活的机会。现实的艰难,同样难以遮住
宪法绚丽的、让人为之激动不已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