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consideration of this payment, we hereby relieve the above mentioned insurance company its agents from any liability in regard to such loss and Abandon to the above mentioned insurance company. its agents or representatives all our Right Title and Interest in the said interest. We also undertake agree to allow any proceedings to be taken in our name in respect of the said interest. If required and to assist in such proceedings in any form that may be required of us.在该权益转让书中有一批注:划帐请划到阿美德格电机上海有限公司的银行帐上。11月24日原告将理赔款257508元赔付阿美德格电机公司。
二、争议问题
1、 原告是否合法地取得代位求偿权?
2、 谁应最终承担赔偿责任?
3、 货损原因及发生在何时何地?
4、 诉讼主体即谁是本案承运人?
三、涉及的有关法律条款:
《
海商法》第
252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 据此保险人只有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理赔才能合法取得代位求偿权。
第46条 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第56条 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
第60条 承运人将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履行的,承运人仍然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对全部运输负责。对实际承运人承担的运输,承运人应当对实际承运人的行为或者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第81条 货物的灭失损坏的情况非显而易见的,集装箱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15日内,收货人未提交书面通知的,此项交付视为承运人已经接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以及货物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
第83条 收货人在目的港提取货物前或者承运人在目的港交付货物前,可以要求检验机构对货物状况进行检验;
第85条 收货人…向实际承运人提交的书面通知,与向承运人提交书面通知具有同等效力;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