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国汀辩护词、代理词自选》
郭国汀
【关键词】辩护词、代理词
【全文】
自 序
公众对律师的首要概念大约就是能说会道。确实不少律师就是凭着三寸不烂之舌,纵横捭阖、舌战群儒、翻云覆雨的。然而一名执业律师应具备的高超的论文说理的写作能力,其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会过份。雄辩的口才、缜密的思维与富于逻辑的论文的有机结合是造就优秀律师必不可少的要件,缺少任何一项都是有缺憾的。
我1984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四年如饥似渴地刻苦学习,使我研究能力有余,实务技能不足,以致分配到福建对外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后,有半年多时间仍对律师业务相当陌生,对如何撰写各类法律文书更感无从下手。当时市面上没有此类专著,我只能零散地从杂志上搜集辩护词、代理词研究借鉴。同期发生的几件事促使我对法律文书格外重视起来。有位律师得意地称:“我从不写代理词、辩护词”,因为他能够在洒桌上、舞厅里轻易地让法官接受他的观点;而有位颇为聪明的年青律师亦以不屑一顾的口吻说:“我才不看别人写的东西,还不如自已写呢”!但有位法官朋友却对我说:“其实我最瞧不起那些只会请客、不负责任的律师,拿了当事人的钱,写的东西却狗屁不通”。福建省高级法院一位法官庭后对我说:“你的代理词写得真好!”最高法院一位法官看过我的代理词后称:“你是个才子律师”!律师们时常抱怨法官:“你辩你的,我判我的”。因而确实有些律师从不亲自动手写诉状、代理词、辩护词,或仅是不费心地写上几百字原则性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文句应付了事,有些律师撰写的法律文书则文理不通,逻辑混乱,令人不知其所云,更不用说去说服他人了。
不尊重律师、不读律师的代理词、辩护词的法官确实大有人在,但不可否认的是尊重律师认真负责的法官亦不乏其人。何况一篇写得好的法律文书,不仅能为法官归纳案件基本事实、证据、节省其不少精力,而且能为法官提供多视角、多方位的思路,提供充分的法律、法理、理论依据,从而为其客观判案有所裨益。假如你写的东西水平不高,连自已都不忍一读,又如何能指望法官费精耗神来研读你的大作?吾以为只要你尽心尽力,写的是务实之作,法官不但会认真读,而且很可能会被你的逻辑思维引导至你所希望到达的标,进而采纳你的论点、论据、结论。
雄辩的口才,固然是律师最重要的素质之一。一个精于论辩术的律师,往往能把对手驳得哑口无言,博得满堂喝彩。其反应的敏捷、丰富的临场经验、缜密的思维、甚至巧妙设置的诡辩术,都可能赢得听众的赞赏。然而若细细推敲、琢磨、缜密地论证,最终可能发现其结论系偷梁换柱的产物。因而写得好的代理词、辩护词仍有可能为庭后反败为胜助一臂之力。因为法官的判决往往并非单纯依据法庭上的角斗之情,而是依据经慎思再三后得出的结论作出。因此,代理词、辩护词确实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能说会道的律师,不一定写得出简洁流畅、逻辑严密富于说服力的文论;而写作高手虽满腹经纶,却也并非都能出口成章、语惊四座、妙语连珠、侃侃而谈。其实能言善辩与出色的写作能力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只要刻意培养、持之以恒,完全有可能达到两者的协调统一。既然纵横捭阖的辩才,缜密的逻辑思辩能力,高超的论文说理技能是优秀律师缺一不可的基本素质,既然这些技能并非天生的,也非高不可攀的,读者诸君为何不下苦功努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