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曾杰
2002年1月6日
《OMAY海上保险的法律与保险单》译者序
本书是“当代国际贸易航运法经典名著译丛”的第三部。传统的国际贸易主要是国际货物买卖,而国际货物买卖主要涉及租船运输或提单运输,无论跨国贸易中的货物,还是承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本身,均离不开国际海上保险。本书正是讨论有关船舶、货物海上保险的有关法律实务问题的名著。
1990年在主办厦门国际贸易信托投资公司诉香港联中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进口五千吨智利鱼粉品质纠纷案过程中,我首次遇到有关海上
保险法的实务问题,并结合办案发表了“货物固有瑕疵研究”一文。随后又主办了数十起海上船舶保险和货物保险方面的争议案,并陆续发表了一些有关海上
保险法方面的专论,由此对海上
保险法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1995年我在香港齐伯礼律师行工作期间,看到书架上有《Arnould Law of Marine Insurance and Average》(第16版)、《Omay Marine Insurance Law and Policy》(1993年版)《Institute Time Clauses-Hulls 1983 Full Conditions》、《Institute Clauses》(第2版)、《P & I Law and Practice》(第2版)、《Principles of reinsurance law》、《Reinsurance Practice and the Law》和《Insurance Law》等
保险法专著,犹如沙漠中的旅人突然见到一股清泉,因而夜以继日如饥似渴地喜读这些书,深感英国海上保险的法律、理论与实践博大精深,而国人在此领域的研究与实践相对落后。由此萌发了将这些世界名著译成中文的宏愿,以期对推动我国的海上
保险法的发达有所贡献。
Omay 和 Hill 两位大律师都是英国著名的Ince & Co律师行的资深高级合伙人,他们毕生致力于海事诉讼,尤其是海上保险法律实务,他们都是英国伦敦保险市场上协会保险条款的顾问,英国数所著名大学的客座教授,在近40年的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过人的智慧,对法律争议精确深刻的见解,对海上
保险法的杰出贡献,使他们在业内享有崇高的声誉,据说Omay生前讲课时,学生们争先恐后,盛况空前,因为他是执业近40年的大律师,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使他的课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因而备受学生们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