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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平县人民法院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五)申诉及再审案件
  1区间:2001年12末到2002年8月初。
  2案件类型及对应数量:欠款1个;房屋侵权1个;通奸1个。
  五、案件特点:
  (一)案件的总体特点:
  (1)各类案件的总体数量不多。连平县在2001年12月末到2002年8月初,所有案件总数为320多个,平均不足一天一个。笔者认为,并非案件少,而是老百姓怕打官司。由于这种现象非常普遍,笔者试对百姓眼中的官司难问题作几点分析:
   A.经费难。一请不起律师,二怕拉不了关系,三输不起,四成本高于所得。
   B.文盲法盲。一不知道自己应有的权利,二不懂得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三不识字。
   C.不信任法院。
   D.执行难。即使打赢了官司也不能执行。
  (2)案件的标的相对较小。经济案件的标的最高的也只有400万元。经济案件上百万的是很少的。而其它案件更不用说了。分析其中原因,一是该县是农业县,公司企业寥寥无几。
  (3)案件的部门结构明显。民、经、刑、行逐次递减。2001年月12月末到2002年8月初,民事案件共有190多个,经济案件共有77个,刑事案件共有41个,行政案件共有14个,所有案件合计322个。民、经、刑、行各自所占的比例分别是59%、24%、13%、4%。
  (4)案件的具体种类相对较少。从2001年12月末到2002年8月初,民事案件共有14种,经济案件共有9种,刑事案件共有14种,行政案件共有5种,各类案件合计42种。其中又以欠款、离婚、抢劫四种为主。
  (5)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平分。从2001年11月21日到2002年7月18日的开庭记录来看,总开庭数是248个,其中简易程序占128个,普通程序占120个。当然这是总体而言的,至于各部门主要适用的程序是各有特点的。比如,刑事案件41个,大部分都适用普通程序,民事案件则较多适用简易程序。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重大和复杂程度。
  (6)申诉和再审案件少。从2001年12月末到2002年8年初申诉和和再审案件总共只有3个,分别是欠款,房屋侵权,通奸罪。
  (7)执行难。一个侧面的例子,就是该县法院系统中执行庭的规模是最庞大的。
  (二)民事案件的特点:
  (1)案件的数量最多。从2001年12月10日到2002年8月5日,连平人民法院立案登记的民事案件有190多个。同期其它案件的总和才130多个。民事案件占所有案件的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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