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上 可 见 , 职 务 犯 罪 之 源 在 于 人 性 之 恶 、 利 益 之 驱 及 职 务 之 便 , 人 性 之 源 、 利 益 之 源 及 机 会 之 源 构 成 滋 生 形 形 色 色 职 务 犯 罪 的“ 源 头 ”。 职 务 犯 罪 的 源 流 规 律 表 明 应 当 从 源 头 上 遏 制 职 务 犯 罪 , 正 本 清 源 、 标 本 兼 治 , 通 过 “ 制 度 化 预 防 ” 从 源 头 上 有 效 抑 制 和 防 范 职 务 犯 罪 , 努 力 做 到 使 公 职 人 员 “ 不 敢 实 施 职 务 犯 罪 、 不 能 实 施 职 务 犯 罪 和 不 想 实 施 职 务 犯 罪 ”,这 其 实 也 是2000年10月 亚 洲 预 防 犯 罪 基 金 会(AC P F) 第 八 届 国 际 大 会 提 出 的 建 设“ 无 犯 罪 的 繁 荣 ” 之 理 想 世 界 的 应 有 之 义 。
二 . 建 构 检 察 机 关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机 制 的 思 路
从 时 间 维 度 讲 ,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应 当 具 有 明 显 的 超 前 性 和 动 态 性 等, 实 现 超 前 预 防 和 动 态 预 防 , 寓 职 务 犯 罪 预 防 于 侦 查 、 公 诉 和 检 察 监 督 之 中 , 将 查 办 职 务 犯 罪 案 件 与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有 机 结 合 起 来 。 需 要 指 出 的 是 , 相 对 于 一 般 性 质 的 刑 事 犯 罪 而 言 , 职 务 犯 罪 具 有 较 强 的 演 变 性 而 极 少 突 发 性 , 职 务 犯 罪 从 犯 罪 动 机 产 生 到 实 施 犯 罪 、 从 初 次 尝 试 到 反 复 实 施 , 通 常 都 有 一 段 更 为 明 显 的 “ 时 间 差 ”, 这 无 疑 为 预 防 工 作 提 供 了 一 个 发 觉 、 警 示 及 防 范 的 良 好 契 机 , 因 而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工 作 要 善 于“ 打 时 间 差 ”, 通 过 超 前 预 防 和 动 态 预 防 最 大 限 度 地 将 职 务 犯 罪 遏 制 于 萌 芽 状 态 。
从 空 间 维 度 讲 , 金 融 证 券 、 海 关 、 国 企 、 医 药 、 工 商 、 税 务 、 建 筑 及 司 法 等 行 业 或 部 门 是 职 务 犯 罪 的“ 重 灾 区 ”, 应 当 纳 入 职 务 犯 罪 的 重 点 预 防 对 象 和 预 防 网 络 的 重 点 监 控 领 域 。 另 外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重 在 基 层 , 基 层 是 职 务 犯 罪 的“ 重 灾 区 ”, 也 是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的 前 沿 , 基 层 检 察 机 关 是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的“ 生 力 军 ”, 在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领 域 任 重 道 远 且 大 有 作 为 。
就 预 防 目 标 的 定 位 而 言 , 检 察 机 关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要 力 争 实 现“ 多 赢 ” 的 局 面 , 亦 即 就 检 察 机 关 而 言 ,检 察 机 关 通 过 遏 制 和 减 少 职 务 犯 罪 , 可 以 充 分 发 挥 检 察 职 能 和 树 立 检 察 机 关 良 好 形 象 , 并 且 可 在 有 效 遏 制 职 务 犯 罪 日 趋 泛 滥 势 头 的 同 时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轻 自 身 查 办 职 务 犯 罪 案 件 的 工 作 压 力 ; 就 发 案 单 位 而 言 , 防 范 于 未 然 的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可 以 最 大 限 度 地 避 免 或 减 轻 其 因 内 部 蛀 虫 肆 虐 而 蒙 受 的 经 济 损 失 , 保 证 正 常 的 管 理 秩 序 ; 就 某 些 公 职 人 员 而 言 ,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其 实 是 防 止 其 从 权 力 腐 败 的 沼 泽 坠 入 职 务 犯 罪 的 深 渊 ,对 其 个 人 前 途 和 政 治 生 命 负 责 的 体 现 , 而 放 任 自 流 和 姑 息 养 奸 无 异 于“ 见 危 不 救 ” 乃 至“ 见 死 不 救 ”, 这 方 面 的 事 例 不 胜 枚 举 , 从 这 个 角 度 讲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堪 称 于 公 于 私 皆 有 益 之 善 举 。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