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在您看来,美国目前的中国法研究与中国本土的中国法研究在研究课题、研究方法等方面有什么共同点和不同点?两者之间应怎样进行最有意义的合作与交流?
柯恩:我对过去10年或更长时间内中国海内外的中国法研究所取得的进展感到非常高兴。虽然有很多美国的中国法学者和其它说英语的中国法学者被吸引去做律师实务,有些人采取“两条腿走路”。根据其执业经验继续撰写高质量的论文,有些则开始进入学术界,以便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研究。我们现在需要更多的中国专家在美国的法学院任教。
当然,最引人瞩目的进展发生在中国;在那里,学术研究已突飞猛进。中国的法律分析和出版质量已有了很大提高,甚至已涉及如
宪法、
刑法、刑事程序以及国际公法这样敏感的课题。中国的学术讨论现在有时非常坦白,令人吃惊;而有关出版物也反映出这种不断增加的坦诚和不断扩大的研究范围。
美国和中国的法律学者越来越关心同样的话题,而且,通过学术互访,开始探求类似的方法;在有些情况下,甚至进行了合作。我们需要更多的合作研究,来探讨各种法律问题是如何在我们各自的社会中得到处理的。为此,两国的法律学者应谋求社会科学家——特别是专门研究法律的社会学家和人类学
家——的合作,以使我们可以更多地了解法律与生活互动的现实。
许:根据您在美国和世界其他各地的教学经验和有关观察,您觉得中国目前的法学教育有什么长处和缺点?应该怎样克服我们目前存在的缺点?
柯恩: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过去这一代已经取得了惊人的进步。和我1972年第一次来访时相比,这种进步让人恍若隔世!我记得我当时曾在哈佛法学院校友杂志上写道:如要了解中国法学教育,人们需要知道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本不存在什么法学教育。如今,法学教育已经成为为未来领导人提供重要培训
的、蓬勃发展的行业;而且,中国的法律学者也已成为主要的法律起草人和改革者。目前的挑战是增加中国法学教育的趣味性,并使它植根于现实的生活情境。学生们常常会对讲座式教学感到厌烦;需要更多的讨论课或其它使法律接近生活的练习。例如,模拟谈判和模仿法庭审判的口头辩论,更多的法律诊所项目以及在政府、公司和律师所的实习机会,都会有所帮助。
许:您为中国在1978年后开始的法律改革提供了许多协助。能否请您向中国读者介绍一下您在这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