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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移植:来自制度生物学的启示

★法治的移植:来自制度生物学的启示


鲜江临


【关键词】法制 移植 生物学 启示
【全文】
       一
  如果我们承认制度具有确定性,即制度的内构元素处于一种变化中的稳定,这就为我们认识制度的变异有限性,从而设计制度变迁提供了常识。
  在制度的生态园区内,不同的制度物种,以不同的形态生存;同一基因的制度物种,在不同生存环境,也表现出不同的生长状况。我们发现,一些制度物种永远消失了;一些制度物种正在消失;一些制度物种正处于良好状态。
  制度生物学家进行工作,与研究自然物种的生物学家一样,使用观察、比对等工作方法。在制度生物学家的眼中,科系和种属,即物种谱系确认,是个重要问题。在科学精神要求下,对特定物种的偏好,被对物种特性的鉴别取代;绝对优势的物种观,被比较优势的物种观取代。物种比对,在制度生物学看来,成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 。从这样的观念出发,制度祛魅观察,成为识别制度物种的必然要求。这样的观察态度,在现实制度下难免受到观察制约,但是对制度生物学学科而言,不得不摆脱此种制约,从而完成良性品系的选育。
  制度物种的遗传和变异,尤其是变异问题,是一个核心研究问题:变异性的程度在多大程度摆脱遗传基因的影响?此种变异的边界在哪里?其它制度物种促进的制度环境适应 性变异,是否能引发变异物种的根本性改变?从制度生物学的角度看,这样的变异研究,对优良品种的最优选育具备意义;但是对于劣势物种变异研究,仅仅会为获取制度生物学知识的旨趣,对于改变制度生态,本身没有意义。
  制度物种遗传变异,存在一个相关问题,即制度结合问题。制度结合不是特定物种的内部变异,而是不同物种特征的组合。成功的嫁接,需要最低程度的品系排异,物种之间应具有共生可能。嫁接试验表明,优劣物种之间存在排异,优质品系适应与优质同类嫁接,劣质物种适应劣质物种进行嫁接组合。进化理论,充分地对此种选择趋势作出了解释。绝对君主制与酷刑法制的结合、法西斯主义政制与“法治国”结合,民主政制与法治结合,平等选举制度和现代政党制度的结合,都在充分地表现物种的同类结合趋势。
  违背这种选择的自然律,进行制度物种搭配,一般而言是不可想象的,因此也无法对嫁接效果作出成活预期。
  在制度生物学学科看来,劣质制度物种的嫁接,表现为与劣质品系的结合;即使出于改善劣质品系的急迫需要,进行人为的对优种的嫁接努力,也并不能无限延长劣质物种存活期。这是因为此种行为,既不能吸纳其它物种的主要优势,又导致本物种基因完整性的破坏,因此出现谱系混乱,必然引起基因传导的误读。
  制度物种的选择性,优劣品系表现出的自然适应趋势,不仅在制度生物学方面的解释效力,优劣因素的同类组合特性,同样表现在经济资源组合、人际关系组合等等方面,是复杂元素世界体现出的趋势特征。 这虽然不是物种之间的绝对趋势,但是物种之间的明显趋势,是进化需求的现实化表现。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也正是对物种结合趋势的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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