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司考”,我们应当做些什么
李景恩
【关键词】司法考试
【全文】
面对“司考”,我们应当做些什么
李景恩
司法考试,无疑是当前乃至今后的社会热点。毫无疑问,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对中国的司法改革进程、对提高整个司法队伍的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取得司法考试合格证,已成为从事法律职业的敲门砖,参加首届司法考试的人数创纪录地达到了36万人。社会各界对司法考试的态度是热切关注、积极参与,那么作为法院、作为一名法官,面对司法考试,我们究竟应当做些什么?
面对司法考试,在职法官的态度大概有以下两种: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持这种观点的人占大多数。他们认为,
法官法修正案并未要求在职法官参加司法考试,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本科学历,我还是照样当我的法官,劳心费神地参加那么难的考试,不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么?二是跃跃欲试,积极参与。有这种想法的人大多是素质较高的法官。他们认为,司法考试是社会公认的具有极高难度和水准的考试,参加这种考试,可以一展才华,可以称称自己的“分量”,通过了这种考试,对自己今后的司法生涯具有莫大益处,他们既可以在法官群体中占据有利位置,便于今后的审判工作和提拔任用,也可以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来个“孔雀东南飞”,过把“律师瘾”,毕竟律师职业能带来丰厚的报酬,不是有个别已经取得资格的法官毅然辞职当了律师了吗!“最孬种”也能在退休后有个吃饭的本钱,现在不实行提前退休吗,五十几岁就退休了,有个“证”,还可以当几年律师,挣些钱贴补家用。今年在职法官参加司法考试的人数明显增多,原因大概如此。
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法官,只要具备司法考试条件都应当积极参加司法考试。理由如下:
通过司法考试,已经成为从事司法职业特别是作为一名合格法官最起码的条件。或许有人说,
法官法并没要求在职法官参加司法考试,实际上,修改
法官法时立法者肯定考虑到了在职法官素质良莠不齐的现状——大多数法官难以通过如此难度的考试,且不说还有相当一部分法官连报考条件都不具备。
法官法只规定在职法官要达到本科学历实际上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从今年起,初任法官必须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中择优录用。这些人经过几年的审判实践,必将成为各级法院审判业务的中坚和骨干,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法官”越来越多,“老法官”必然面临被淘汰的命运。你要想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位置,就必须挑战自我,通过这种考试,做一名真正合格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