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管理组织的设立也应在这一阶段得到明确,要实现技术标准的全球技术许可战略,实现专利标准化后的标准许可化,就必须有一个标准管理组织。
标准管理组织的建立,包括以下内容:
(1)会员制度的建立,标准的会员制度可以方便专利技术的积累、知识产权信息的披露等工作,而且也是标准管理组织建立的基础;
(2)标准机构的设立,一般必须有技术专家小组以审核技术和法律顾问负责专利工作的处理,还有组织大会等最高权利部门,以决定建立什么样的标准管理机构。
技术标准许可模式的确定也是非常重要的,许可模式定位,主要是指让标准管理组织负责标准涉及的全部专利的许可工作还是只负责一个或几个标准发起人的专利技术许可工作。前者的典型代表是MPEG-2标准和DVB标准,后者的典型代表是MPEG-4标准(MPEG-4标准后来还是变成了统一许可模式)。另外,还包括标准许可是按计件收费还是按时间范围收费,或者像3G Patent Platform那样有累计最大许可费率控制的许可模式,在这方面是可以有创新的。
标准建立过程中的工作主要还有一些细节上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大部分的内容:
首先是在知识产权披露基础上的专利评估工作,主要是看这些专利技术是否适合用于本标准体系,并且区分出哪些是必不可少的专利技术,哪些是一般的专利技术,并在必要时建立本标准体系的专利资料数据库。各个标准化组织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像欧盟的ETSI、3G Patent Platform等都有专门聘请专利律师来负责这项工作,这项工作体现出来的法律特性要比技术特性更强,因此,这项工作必须是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律师来完成。
其次是协商以使本标准体系获得其他专利权人的认可,让那些权利人愿意委托本标准体系对其专利技术进行许可工作或者承诺在标准建立后在非歧视和合理的状况下愿意对任何对标准感兴趣的一方实施专利技术许可。这是一个复杂的工作,尤其是当不能与与专利权人达成协议时,标准草案必须进行调整以绕开这些专利技术。
现代技术标准战略集中体现在高新技术领域。在这些领域内,建立能实施全球技术许可战略的技术标准的前提有两个:一是掌握核心技术;二是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来为这些技术“保驾护航”,两个缺一不可。
技术标准中知识产权的内容,一般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也有的标准体系将反不正当竞争权也包括进去。专利权是标准中知识产权体系的核心和重点。如何挑选出标准体系需要的专利技术,如何去获得许可,如何去应对通过协商还不能得到的专利许可,许可给标准体系后如何管理、标准体系如何实现标准的对外许可等工作是知识产权管理的关键了。因此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是需要大量的技术的汇集,因为任何一个企业或科研单位是不可能一下子提供出所有的核心生产技术, 最现实的情况是许多的技术“散落”各个的企业或科研机构手中,换言之, 有百十个甚至上千个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这样就使得如何构建技术标准, 如何使技术标准的知识产权政策得到统一的执行的工作摆到一个突出的位置上来.其中就涉及到外界(指上述的各个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标准体系进行技术许可的问题,否则技术标准是不可能构建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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