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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插柳柳成荫——对晚清权利一词出现与使用的一个简单考察

  “唯独Rights一字,仆前三年始读西国理政之书时,即苦此字无译,强译‘权利’二字,是以霸译王,于理想为害不细。后因偶披《汉书》,遇“朱虚侯忿刘氏不得职”一语,恍然知此职字,即rights的译。然苦其名义与duty相混,难以通用,即亦置之。后又读高迪《经义述闻》,见其解《毛诗》‘爰得我直’一语,谓直当读为职。……乃信前译之不误,而以直字翻rights尤为铁案不可动也。……譬如此rights字,西文亦有直义,故几何直线谓之right line,直角谓之right angle,可知中西申义正同。此以直而通职,彼以物象之正者,通民生之所应享,可谓天经地义,至正大中,岂若权利之近于力征经营,而本非其所固有者乎?且西文有born right god and my right诸名词,谓之与生俱来之民直可,谓与生俱来应享之权利不可。何则,生人之初,固有直而无权无利固也,但其义湮晦日久,今吾兼欲表而用之,自然如久庋之器,在在捍格。顾其理既实,则以术用之,使人意与之日习,顾吾辈责也。……”[28] 
  从上述引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严复舍权利而取民直来翻译right是有着深刻的考虑的。 他考虑到了right一词除了“利益”之外的更深层的含义。对此,我将在后文作详细阐述。但是,为何后来又舍民直而取权利,严复则未加以说明。刘广京先生认为“概后者涵盖财产及利益上的权利,利字似非用不可”。[29] 
  三、严复同时期人对权利的理解
  迨至19世纪初期,随着西学东渐从器物到制度、思想,随着民族危机的的加深,随着清政府统治危机的加深,“权利”一词越来越广泛的出现在人们的言论之中[30]。与此相关,也出现了专门论述“权利”的文章。尽管这些文章已经不再是翻译了,但是,考察一下他们的内容,对于我们理解前面提出的问题当不无裨益。
  梁启超的《新民说》一书是在近代史给人们观念带来巨大影响的一本书,胡适、毛泽东等人均自称从中受惠颇多。[31]在撰写这一系列文章之前,义和团运动暴露出了国民的无知和愚昧,而八国联军则使知识分子们看到了西欧列强的野心,同时也感受到了迫在眉睫的民族危机。因此,在这一段时期内,除了孙中山等人领导的革命运动,立宪派领导的立宪运动,试图从政治上挽救中国外,知识分子也试图从思想上唤醒国民,提出“新民”之说。[32]而梁启超更是其中的主将。在《新民说》序论中,梁启超指出国与国强弱之源在于国民,因此,“欲其国之安富尊荣,则新民之道不可不讲”[33]因此,梁启超发表《新民说》的主要目的即在于介绍现代国民所应具有的条件,从而启蒙中国民众,达到国富民强的目的。而在他们眼中,这些条件无疑是以西方国家为标准的,因此,“权利观念”无疑是其中重要一环。[34]因此,在《新民说》一书中,梁启超专章论述了这一问题,即《论权利思想》一文。
  《论权利思想》一文,系梁启超仿德国法学家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一文而作[35]。该文首先论述了权利对人之重要性,“形而上之生存,其条件不一端,而权利其最重要也”[36]。梁启超将权利思想看作是人格强弱的标志,“权利思想之强弱,实在其人品格之所关”[37],而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计算。然后,通过列举英国国民和奥国国民面对权利受到侵害时的不同反映[38],说明权利思想实为国家强弱之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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