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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弃义是怎样合法的

  今天的公正问题,并不仅仅是市场经济当中的公正性。公正问题深深地陷在前市场经济及意识形态统治的阴影下。真正的社会正义问题,是共产党政权对于鞍前马后几十年的几千万无产阶级的背信弃义。“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这样的民谣不仅映照出历史的轮回,而且饱含了工人阶级对于共产党政权背信弃义的极度失望。
  梅因提出关于现代社会转型的著名论断,即人类的进步到此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但他考察这一变迁的视域是长达千年的古代法律与社会的渐进过程。所以一个重要的问题被忽略了,那就是一个身份化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变为契约化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过程里,如何确保这种转变的公正?如何防止权势者利用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合法的摆脱那些历史的、道义上的和身份化的义务?然后利用契约的合法性和书面性,来振振有词的抨击弱势者对于身份化时代所残留的权利义务的怀念和坚持?
  而在今天这样一个身份关系迅速转化为契约关系的时代,我们应当拒绝以契约的合法性来为摆脱身份化义务的无耻行为施洗。我们应当提醒自己一个契约时代的话语系统所具有的斩断历史渊源的特性,从而跳出失业、破产和劳动合同这样的现代概念,回到一个乌托邦世界的创世之初,去发现被遗弃的社会公正。
  亚伦在梅因《古代法》的导言里提出一个疑问,究竟有没有“从契约到身份”的相反过程发生过?我们不知道在人类社会的自发演进当中是否有此可能,这也是梅因得出他的结论时保持了审慎的原因。但我们明确的知道在一个积极建构的暴力革命当中,这一过程事实上至少发生在20世纪中叶共产党中国创立之后。1952年天津和北京两家证券交易所正式停止交易,到1956年基本完成国有化为止,契约化的劳动关系和现代企业制度彻底退出大陆,被一个高度身份化的国家干部人事制度、工资级别制度和离退休制度所取代。
  这正是一个从契约到身份的逆反过程。一切权利义务关系都是身份化的,没有在黑字白纸上留下半点证据。工人被宪法规定为国家的统治阶级。但我们不知道“统治阶级”这个概念在现代国家架构中到底意味着什么?因为工人阶级在法律上并不具有进入国家机器的人事特权,尽管事实上绝大部分的高级官员都出身于企业。工人阶级也并不具有财产权上的优越性,因为国家企业名义上叫做“全民所有制”。所有人的份额理论上都是平等的。工人与企业的关系是一种经过了意识形态美化(工人是企业的主人翁)的准奴隶关系。工人们的薪水是由国家单方面以行政法规的名义确定的。工人应得的起码收入有一大半都被拿走了,用于高投入和高积累的工业化建设。
  在一个20世纪的名义上的现代国家,之所以可以这样大规模的剥夺劳动者起码的劳动收入,它的合法性的可能建立在两个方面,一是工人阶级虚假的的统治者地位。一是国家因此承诺了工人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的非货币化的福利,以及劳动的机会。用学者温铁军的话说,国家通过对城市人口身份化的全程保障,以“许诺未来”而低成本的换取了劳动者的几乎全部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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