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以法绳天下”——论改革家张居正的法律思想
饶鑫贤
【全文】
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概述造成明代中叶以后出现的困难局面的主要原因,揭示张居正组织领导政治、社会改革的时代背景。第二部分主要是论述张居正组织领导改革的指导思想,即崇本尚质、务实致用以及在此指导下的“以法绳天下”的思想。第三部分是通过分析、列举和论述张居正为实现改革而要求“以法绳天下”的几个主要方面的思想和主张,着重从法律思想的角度,阐明“以法绳天下”的实际内容。最后一个部分是提示通过对张居正的改革和法律思想的全面考察,可以从中获得几点带规律性的认识。文章在对有关张居正的史料细心发掘的基础上,把重点放在于第三、第四两个部分,试图通过对张居正的改革和法律思想的初步研究,从中汲取于我们今天有所裨益的经验与教训。
明代前期,由于朱元璋采取一系列新的政策,曾经出现生产发展、人口增加、市场活跃、经济繁荣、人民生活大体安定的局面。但在嘉、隆以后,这种现象逐渐由停滞不前而走向倒退,以至每下愈况,形成了这个封建王朝在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交相煎逼的情势下的困难图景。这个时候,统治集团中某些明智的人物,每有改革的呼声,企图以或多或少的兴利除弊,为垂危的局势带来一线生机。这些改革,范围有大小之别,程度有深浅之差;有的为时短暂,有的功效全无。最值得注意的,是万历初被称为“一代权相”的张居正所领导实行的涉及各个领域的改革。它振聋发聩,影响深远,使晚期的朱明王朝在一个短时间内,重又显现出某些活力。其中涉及的许多问题,特别是法律思想方面的某些问题,是非常值得探讨的。
造成明中叶以后困难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略加剖析,主要的约有以下各项:
(一)土地兼并日剧,阶级矛盾尖锐。
土地兼并现象远非始于中叶以后,但中叶以后兼并程度却是日益加剧,土地也空前集中,从皇帝的“官田”、“皇庄”开始,下至藩王、勋臣、贵戚、阉官和各类官僚,他们的“庄田”数量之大,日甚一日。明代的“皇庄”,始建于宪宗朱见深一代。“皇庄”的土地除极少数来自没收的罪臣庄田和部分来自士兵的屯垦之外,绝大部分为侵夺霸占的老百姓的田地。这种巧取豪夺的无休止的肆虐,迫使广大农民或者离乡背景,避移四方,或者沦为佃户,承受着沉重的地租剥削和赋税负担。单就赋税言,农民负担之奇重,即使象《实录》这样的官修史籍,有时也无法加以隐讳,如《嘉靖实录》载:当时“言征敛,则自两税外,如军饷,如岁派、造作、供应,昔无而今有”;“言差役,则自旧额外,如兵勇、如差听,昔半而今倍。”(1)而在更多的场合,则是乡里豪猾与官方勾结,采取种种手法,软硬兼施,将众多的赋役转嫁之于农民。所谓“有地无立锥而籍田逾顷亩者,有田连阡陌而版籍无担石者,有实鬻田而留虎税者,……”(2)正是这种黑暗状况的真实写照。
这种状况迫使广大人民群众无以存活,纷纷走上反抗的道路。例如因税监之为害猖獗而激起的民变,长时期内此伏彼起。万历时从辽阳到临清、苏州、福建、广东、云南、武昌、山西诸地,相继发生声势浩大的反抗斗争。这类斗争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在各地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此外是兵变。兵变早在正德年间即曾因阉官刘瑾的大量屯田而引发。到了万历时期,更是频繁发生。兵变的原因主要也是由于矿税监克扣军饷、压榨军户和凌虐军士等等。特别严重的还在于农民起义。农民起义在整个有明一代,自始至终,连绵不断。嘉靖以后,在山东、山西、河南、四川、广东、江西等地,相继发生了很有声势的农民群众的反抗斗争,以至王畿之地亦大受波及。张居正在答保定巡按孙立亭书中就曾说:“近来畿辅之地,盗贼横行。京师百里之内,一月而二三发。”(3)足见问题的严重程度。
(二)宦官专权肆虐,政治一团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