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注1) 吴绮敏:《反全球化行动静悄悄》(人民网多哈2001年11月10日专电),见http://www.peopledaily.com.cn/GB/jinji/31/179/20011110/602205.html;郑园园:《法国举行反全球化游行》(人民网巴黎2001年11月10日电),见http://www.peopledaily.com.cn/GB/guoji/22/84/20011113/603855.html;又见《麻烦找上瑞士》——开会在多哈,进不了卡塔尔的反经济全球化示威活动避实就虚,将抗议目标转移到世界贸易组织总部,使日内瓦这个平静的会议之都发生了两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示威,《参考消息》2001年11月22日第11版,。 (注2) 谢晓娟:《论全球化对国家主权的冲击及国家主权的维护》,《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第57页。 (注3)刘锦:《二十一世纪法学研究的一个新课题:法律全球化》,《中国法学》1999年第6期,第139页。 (注4)廖益新:《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学》,《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3期,第14页。 (注5)刘锦,注3引文,第139页。 (注6)谢晓娟,注2引文,第57-58页。 (注7)曾令良:《论冷战后时代的国家主权》,《中国法学》1998年第1期,第115页。 (注8)Lillich,R.(ed),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and the United Nations, Charlottesville: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1973,p.198. (注9) J.I.Charney.Politics,Values and Functions:International Law in the 21st Century,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s, 1997. (注10)同上。 (注11)马陵著:《疆界的终结——全球化》,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91页。 (注12)Lillich,R.(ed),supra note 8,p.197. (注13)程灿山:《冲突与协调:全球化进程对国家的影响》,《广西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22卷,增刊,第16页。 (注14)Perez de Cuellar J.,Report on the Work of the Organisation from the Forty - fifth to the Fortysixth Session of the GeneralAssembly,Sept.1991,DPI/1168~40923,New York:UN Department of Public Information,1991. (注15) 李本和:《全球化的多重影响与我国应采取的对策》,《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年第10期,第12页 (注16)陈安:《世纪之交围绕经济主权的新‘攻防战’——从美国的‘主权大辩论’及其后续影响看当代“主权淡化”论之不可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81—82页。 (注17)Chris Mooney,The Americanprospect of Localizing globalization, Jul 2-Jul 16, 2001 Princeton university. 文中Chris Mooney以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例证,指出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虽然经济发达程度各异,但是通过对国家经济主权的“模糊”便可在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达到共同繁荣。 (注18)此观点详见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柯贝特的《国际法的社会基础》讲演稿,转引自王铁崖、周忠海主编:《周鲠生国际法论文选》,海天出版社1999年版,第389页。 (注19)关于全球化的发端于15世纪的论述,参见胡元梓、薛晓源主编:《全球化与中国》,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马陵著:《疆界的终结——全球化》,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等。 (注20)张贵洪:《全球化:评判与对策》,《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第83页。 (注21) “经济全球化”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专家界说为“跨国商品与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世界经济展望》(1997年中文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年版,第45页。有学者主张“经济全球化”是一种发展趋势;有学者主张其是一种发展状态,是一场以发达国家为主导,跨国公司为主要动力的世界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 (注22)详见慕亚平、代中现:《经济全球化:中国的现实选择及法律对策》,《学术研究》2001年第1期,第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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