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跨国公司及其经济扩张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国家经济主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随着跨国界的计算机互联网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跨国公司利用发达的信息技术已改变了传统的生产、销售和经营管理模式,对现行的适应于传统商业交易活动方式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构成了挑战,同时对各国国内相关经济法律制度形成了冲击。例如,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所引发的在合同的成立与履行、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与安全保护、电子货币与网上支付、税收征管等方面新问题,亟待新的规范加以调整,而各国现行法律制度和有关国际条约缺乏相应的手段和措施,(注4)无疑跨国公司“领先一步”的规则形成了对各国法律制度的影响。二是当今跨国公司已经发展为左右和控制世界经济的实力强大的非国家行为主体,它们的财力和能量甚至超过了一些中小民族国家。(注5)目前世界上存在的4.5万家跨国公司连同25万家子公司已经成为影响世界经济进程的独特国际经济行为主体(注6)。以至于跨国公司通过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高新技术的垄断对东道国国家经济政策施加某种程度的影响。
3、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不均衡性导致发展中国家边缘化,致使这些国家经济主权遭到侵蚀。就当前而言,一方面,各国经济相互依存态势加深,全球化进程主要外化为国际经济机制的广泛建构,而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在资源配置方面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发达国家利用自己所具有的优势不仅在经济方面居于主导,而且在国际经济体制和“游戏规则”的制定方面也具有决定性影响。这样以来,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国际经济机制过程中,不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愿望制定经济政策,不得不被动遵守主要体现发达国家利益的“游戏规则”。另一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国内体制尚未理顺,如一国国内企业产权的多样化使国家难以确定民族工业的范围,传统的保护民族工业的经济主权内容大为弱化。这便在客观上使得发展中国家在处置本国天然财富和资源的主权能力有所下降。(注7)
(二)全球化背景下主张弱化国家经济主权的理论表现
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学界出现了一些淡化国家经济主权的主张,其主要可归结为:
1、国家经济主权“让渡论”。(注8)其主张,经济全球化自然会促使国家丧失部分主权,其理由为:“倘若国民福利能由于经济全球化而显著提高,主权的丧失又有何妨?主权的产生也是为国民福利服务的,我们又何必死抱着主权不放呢”。(注9)还有学者认为:“让出一部分主权,换取整体利益,只要是自愿的,由本国独立决策,就是合理的。” (注10)其大致意思即国家主权涉及政治、经济、安全各个方面是一个整体,为了全局利益,让出部分主权并不损害主权的完整性。这种理论援引的典型例证是欧洲一体化:欧盟成员国在追求邦联主义、联邦主义和自由贸易主义相结合目标的进程中,所做出的一系列涉及经济主权的决定,其结果是形成欧洲统一市场、统一货币和欧洲大经济区。(注11)可见,该理论是将欧盟的形式视为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理想化模式。
2、国家经济主权“销蚀论”。持这种观点者认为,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互联网络的发展,在经济制度、贸易规则、金融秩序等一系列经济方面的游戏规则都越来越趋同性。特别是一些经济贸易方面的规则和制度,更要严格按照WTO、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规定办理,经济全球化强化了世界性的经济贸易制度和规则,从而,在客观上导致各国在非自觉、无意识的情况下做出一些行为,而导致国家经济主权无形的遭到“销蚀”。(注12)
3、国家经济主权“模糊论”。其否定“国家主体中心主义”的传统国际法和国家关系理论,提出了全球化的发展对国家理论的若干核心概念如经济主权、边界、经济管理职能等构成限制,随着国际社会的全球化,国家将不再是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主体;并且在理论上建构与传统国家经济主权概念相对应的概念体系,如全球经济社会、经济一体化、超国家经济体系等,并严格区分跨国经济关系与国际经济关系两个概念,认为正是大量增长的跨国经济关系使各国政府都无法单独地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本国经济,贸易自由化、金融市场的一体化正在成为超国家的经济力量,它在给各国经济提供发展机会的同时,也迫使各国实行更为开放的经济政策,从而使国家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保护本国经济,这便改变了以往的国际经济关系体系,形成全球化的国际经济社会,在逻辑上提供了经济全球化时代替代经济国际化时代的可能性。(注13)并据此提出了国家经济主权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剧将会逐渐被模糊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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