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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告状与传媒监督 

  因职业的原因,笔者日常有不少接触公民举报和申诉的机会,可以说,面对这些无声的文字,我的态度是慎之又慎。因而,当初,我在网络上见到这些告状的帖子,便如同现实,尽量予以热心指点。可天长日久,也心灰意懒。我知道,我们的这些回答至多也只是虚拟空间的虚拟慰藉,而这,与告状者的实际要求和目的来说相差甚远。他们投诉多时,甚至告状无门,尽管我们的网上作答中规中矩,但那些程式化的半“官方语言”,他们在现实中又何曾没有听见?这是我不再言语的最终理由。
  坐而论道,与其说是不起任何实效的徒劳,不如说是悲哀。但每当真正面对这些网络投诉,我还是欲罢不能。
  于是,我想:我们何不建立一个专门受理公民实名告状的权威性的专门网站?且直接名曰“中国举报申诉网”。
  顾名思义,“中国举报申诉网”其性质应当是我国一个最高级别、专门处理公民实名控告、检举、申诉的官方网站,由一个或者相关的国家机关管理并有权协调处理。在具体操作上,可以按地区、行业或者按举报、申诉性质分门别类,使公民的各类实名举报和申诉得以落实。并以为,建立此网,至少有以下三方面作用:
  首先,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我国宪法第41条明确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不可否认,目前,我们的一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障公民权利的行使方面,仍做得不够甚至差得很远,这正是导致现实及网络中各类“上访”的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建立“中国举报申诉网”的目的便在于此,当一些问题在现实中无法解决时,我们可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来弥补日常工作的缺陷和不足,从而让公民的各种宪法权利得以充分保障。
  也许有人生疑:我们不是有现成的网上举报,如检察机关等一些职能部门?没错。但笔者认为,那只是有关国家机关正常的“后台”运行,对举报申诉工作中的一些“疑难杂症”来说,查处进度和力度并无人知晓,甚至有的只徒具形式,真正的工作远不尽如人意。“中国举报申诉网”的建立,将在运作上进一步公开,由有关职能部门对所有的实名告状[仅限实名告状]在网上直接答复。也许有人会提出,若如此举报犯罪,岂不打草惊蛇?笔者认为,并非如此。因为,对此,举报者理当有足够和清醒的认识。事实证明,正是那些在现实中久告不决的,公民才会上网举报,而真正能被及时处理的,他们也绝不会上网自泄其密、让违法犯罪者开溜。还会有人提出:这样岂不会出现广泛的网络侵权?非也。除去申诉外,我不知道有谁会在网上公开自己的真实名姓,甚至冒着身家性命之险,去人为地侵犯他人之权?退一步讲,即便出现,依诬告陷害处理即可。如斯,我们不同样在保护公民权利?
  其次,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除去极少数“告状专业户”外,可以说,目前,现实中告状尤其是上网实名告状的,反映的多是实际问题。因此,建立这样一个网站,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我们应有的公平、公正及效率。让“暗箱操作”在互联网的“阳光”下最大限度地曝光,让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勤是懒、是优是劣尽收眼底。因此,此网的直接功利,便是起到了一种实际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可以说,这种现代传媒下的监督,不仅是工作方式的改革,更是一种观念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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