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分了妻子的财产-----评吉林省两级人民法院熊毅武遗赠案判决
董少谋
【关键词】吉林省两级人民法院 判决 评析
【全文】
情妇分了妻子的财产
-----评吉林省两级人民法院熊毅武遗赠案判决
董少谋
西北政法学院
民事诉讼法教研室
【写在前面的废话】
四百年前,有一位做过英国的大法官、总检察长的著名的哲学家培根曾有一句至理名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他说的这句话是世界许多法官学习法律的必需懂得的一句话。这对法官敲了警钟。我很欣赏他用污染水流和污染水源来加以比喻。这句话包含了二层意思:一个不公正的裁判就是犯罪;法官是执法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官破坏了法律,要比一般人更危险,法官破坏法律的影响,要比一个罪犯破坏法律的影响要大得多。著名法学教育家江平先生将培根对法官的告诫再进一步来说,“法官一个不公正的裁判,而这个不公正的裁判是用他手中的裁判权来换取金钱,那就不是污染水源,而是在水源上放毒。人民对法律公正的希望寄存于法官公正裁判的形象,如果这个形象都腐败了,那么老百姓对法律就要失望了”。
【遗嘱】
张律师为中国伊面大王----熊毅武代书《生前遗嘱》,其中关于现金部分的遗嘱为:
现有现金1316万元,分成四份,熊伟浩、熊萍、
张金云、向美琼各一份。向美琼的一份由熊伟浩代
为保管,熊红和向美琼共同使用。
在此需要交待的有二,其一为人物关系熊伟浩系熊毅武长子,熊萍系熊毅武次女,向美琼系熊毅武之妻,精神病患者,张金云系熊毅武之情妇。除以上四人外,还有一人要交待,即熊红,熊毅武之长女,精神病患者。其二,现金1316万元属熊毅武与向美琼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这份《生前遗嘱》,向美琼、熊伟浩、熊红和熊萍四人认为该遗嘱将向美琼所有的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侵犯了向美琼对其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向美琼和熊红作为精神病患者,理应继承部分财产。遂以张金云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生前遗嘱》无效,要求张金云返还非法所得。
【吉林省两级法院判决理由】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遗赠人在遗嘱中虽未对夫妻共同财产先行析产,但遗赠人给张金云的遗产只是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遗产中的一部分,并未处分他人财产,应认定遗赠部分有效。遂判决:遗赠有效,驳回诉讼请求。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向美琼仍以《生前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熊毅武的遗产予以分割侵犯了其财产权为由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法院应首先确认熊毅武遗产的范围,其次析产,最后才是确认《生前遗嘱》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