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
杜永浩
【关键词】联系 区别 竞合 适用
【全文】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一条)。这就表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目的之一。那么,究竟应当如何看待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呢?对此,学界还缺乏专门性的研究。本文拟对此进行初步探讨。
一、调整对象的视角
(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说
所谓
反不正当竞争法,又被称为“制止不正当竞争法”或者“不正当竞争法”,是指通过制止市场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来维护经济秩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作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着日益广泛复杂的利益关系,竞争者利益、公共利益、消费者利益都成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范、调整和保护的重要客体。正是基于对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性的高度认识,我国在着手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即在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和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除了狭义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外,广义上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还包括
商标法、
广告法等包含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范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