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俅诉林冲
贺卫方
【全文】
电视连续剧《水浒传》在中央电视台播放已毕。时值寒假,自己断断续续地看了若干集,同时趁热打铁,又把原著小说读了一遍。谚曰“三句话不离本行”,作为法学研究者,不免要从法律的角度解读这部小说,同时也常常与今天我们的法治建设联系起来作些思考。《水浒传》虽然是一部小说,我们不应把文学的真实完全等同于生活的或历史的真实,然而,较之《三国演义》和《西游记》,《水浒传》还是描绘了更生动、更细致的社会生活画面,提供了我们得以观察和剖析传统社会秩序的更适合的标本。
从法律的角度说,《水浒传》乃是中国传统法律秩序失败的一个范例。所谓逼上梁山,正是那些在主流的或官方的法律体系里无从获得正义的人们,万般无奈,只得诉诸于自力救济,落草为寇,成为与朝廷势不两立的集团。我们且以豹子头林冲的经历作例,看其中的法律道理。
林冲先生本是京师八十万禁军教头,想来也是当年军界中有身份的人物。按照过去曾盛行的阶级分析方法,属于统治阶级中人。不幸娘子为高衙内看中,那厮又不断地对林太太进行性骚扰,林冲咬牙切齿但又无可奈何,因为高衙内乃其本官太尉高俅的义子。高俅这人物当然是那种一辈子只干坏事不干好事的家伙,设计陷害林冲是必然的,于是有“豹子头误入白虎堂”一节。高俅诉林冲一案便诉到了开封府。
假如这事发生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林冲这个“犯罪嫌疑人”马上可以打电话给律师,律师就会广泛地收集可以证明林冲无罪,证明高太尉有陷害林冲之嫌的各种证据。同时,这案件还要经过检察官的严格审查,如果检察官发现有证据证明林冲的确是太尉府来人唤去比看新刀,或者找到了那位神秘的卖刀人,后者供述卖刀系高太尉所设计的圈套,检察官便要释放林冲,同时将高太尉本人起诉到法院中去。即便是检察官起诉了林冲,因为法院和法官是独立的,又实行“无罪推定”的原则,不会判罪之前便动用刑罚,屈打成招。相反,法院要给林冲及其律师以充分的辩护权,辩诉双方将各自的证据提交到公开的法庭之上,双方的证人都被传唤到庭作证,对质程序严格细密,最后的结果,肯定是高俅这厮而非林冲先生被发配沧州。高太尉被治罪,那可甚是了得,后来的多少冤案便不会发生,多少好汉将不必投奔梁山,赵家皇运长久也是可以期待之事。